为规范和加强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管理,保证继续医学教育实效性,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结合全省实际,组织起草了《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方案》内容涉及学分要求、可授予学分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授予标准、学分登记和管理四方面。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累计不低于25学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基层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累计不低于2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累计不低于2学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修学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有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实践活动、政府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以及有计划的自学等,可获得相应学分。对于学分登记和管理方面,《方案》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方案》在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发布,公众可在7月30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hbswjwkjc@126.com。(记者 李莉雅)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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