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初恋出气
山东/孙延宜专辑/2025年/182(随笔)
1985年,我回家探亲,见到了多年没未见面的初恋,得知她被欺负,我替她出头,结果被处分,提前转业了,但是我心里从来没有后悔过。
1988年,我回家探亲,在街道遇到了多年未见面的张小娟,她在街道卖菜,我主动上前和她打了招呼,张小娟看上去很憔悴,比之前消瘦了很多,看样子,她这些年过得并不好。
这是网文《1988年我回家探亲,得知初恋被欺负,我替她出头,结果被处分》开头和中间的两段话,正如读者留言所说的那样“胡编乱造”,“到底是1985年还是1988年回家探亲?”
是的,文中所提到的“我回家探亲”的时间一共有三处,即标题中的1988年,开头的1985年和中间的1988年,且都是作者发现初恋被人欺负的时间,读者不禁要问:同一次探亲时间为什么会不一致呢?显然是马虎所致,文章开头的“1985年”明显写错了。当然,更重要的是,文章是“瞎编乱造”的,而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
此外,引文首段中的“见到了多年没未见面的初恋”与引文次段中的“在街道遇到了多年未见面的张小娟”也有矛盾之处,即“没未见面”与“未见面”。这里的“没未”重复,应该去掉其中的一个。
还有就是引文首段中的“出头”改用“出气”更好一些,即“我替她出气,结果被处分,提前转业了,但是我心里从来没有后悔过”,事实不正是如此吗?
作者简介:
孙延宜,山东省滕州市人。1980年于滕州一中高中毕业后考入空军一机校,1982年秋军校毕业后,分配至兰空航空兵部队工作,历任师直修理厂军械师,
航空兵团
定检中队军械分队长、政治指导员,飞行大队政治教导员等职,空军中校军衔,2001年选择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转业。喜欢文字,坚持读写,在军内外刊物上发表文章数百篇。《乡村精短文学》专栏作者。《大众日报》特约评报员。
《咬文嚼字》杂志荣誉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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