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海关查验是进出口监管的重要环节,涉及安全、合规和效率等多个方面。2023年4月起,进口危险化学品实施“100%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目的地检验”的模式。
下面结合最新政策和实际操作要求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要点:
01- 区分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物品(危化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阐述: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 危险货物(危险品):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 - 2012)中的阐述: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注意:危险化学品分类原则中,许多危害健康和环境的慢性危害(例如致癌性、生殖毒性、生殖细胞致突变型)未被危险货物分类标准采纳,因此部分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货物,例如硼酸。
02- 海关现场查验要点
1) 基本信息
货物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第四条规定,一般是将产品相关信息与公告里关于危险化学品成分、特性、分类等合规判定要求逐一比对,看是否满足申报、检验等监管规定,
2) 公示信息
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中中文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督有关问题的公告》第四条的规定
03- 实货与申报材料是否一致
下篇将为大家介绍包装、标签以及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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