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所谓政治,就是把拥护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
该精辟论断蕴含着极高的政治智慧,同样也适用于审查调查工作。
审查调查的政治属性决定查办案件不是终极目的,移送司法也不是终点,更重要的是纯洁党的肌体,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因此,高质量的审查调查必须通过更广泛、更深入的思想政治工作,画出最大“同心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融合和最大化。
一、争取家属亲友支持
审查调查对象尤其是留置对象的家属亲友的心理通常比较矛盾,一方面从个人情感角度,都不愿见到亲人被查处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也希望亲人能够得到从轻从宽的处理。
对家属亲友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能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效运转。
在执纪执法实践中,有极少数家属亲友对组织不理解甚至有误解,对接时更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只想着完成取证任务,更不能有不规范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否则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审查调查工作。
办案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促进家属亲友逐渐转变观念,最终理解组织的良苦用心,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
二、督促行贿人“改邪归正”
审查调查会接触到形形色色的行贿人,对他们进行取证的过程,也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契机。
在与他们交流谈话中,要积极宣传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正风肃纪反腐重大决策部署和成效,宣讲政策法规、纪法知识,纠正“礼贿不分”的错误观念,传递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强烈信号。
要让行贿人每接受一次谈话就受一次教育,心生遵纪守法的自觉,彻底斩断意图“围猎”领导干部的念想。
三、对发案单位系统施治
审查调查必须要有系统思维,将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全过程、各方面,通过“惩、治、防”相统一,坚持边查边改、推动以案促改,实现“三个效果”融合和最大化。
针对所查处的案件,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及特点,通过警示教育大会,阅看个人忏悔书和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感染力和说服力,推动党员干部对照反思,敦促有问题的干部主动交代问题,争取组织宽大处理。
针对案件中暴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发案单位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从源头治理角度提出对策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伍思平黄磊。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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