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句话真的太适用医疗行业了……
来源 | 医脉通
作者 | 奔走的急诊老刘
医生或医疗机构被处罚,一个医疗事件引发了热议。
但热议过后呢,对于整个行业的“后遗效应”到底影响了谁?
案件回顾
患者女童,6岁,某日傍晚18时左右被马蜂群蜇伤,手脚被蜇伤七八处,皮肤出现片状红疹,局部红肿。
从当日18:30分开始,家长便带患儿辗转1家社区医院和3家三甲医院的多个科室,都被以“夜间无皮肤科急诊”、“无儿童用药”、“超诊疗范围”等为由未进行处理。最终耗时2个多小时,孩子才在第5家医院——市中医院得到治疗。
在这期间,患儿首先在15分钟内到达最近的社区医院,社区医院的急诊医生表示,无法处理,最好送往某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处理。
到达二院后,一位外科医生表示没有设备无法取刺,而且这种情况需要打针以防止过敏,但是无法确认儿童用量,建议去省儿保治疗。
家长又立马带患儿辗转至省儿保,但该院的急诊科医生表示,这个病情需要皮肤科处理,但该院晚上没有皮肤科急诊,并推荐了市三院。
患儿到达市三院后,皮肤科急诊医生表示这不属于皮肤科范畴,应该看外科。家长要求医生紧急处理取一下刺,医生表示拒绝。随后,护士咨询了外科医生,对方表示这属于蛇虫专科,随后推荐了市中医院。
最终,家长带着患儿于21:20分赶到市中医院,这时距离患儿被蜇伤已经过了3个小时。根据家属提供的市中医院门诊病历显示,孩子的诊断是“蜂蜇伤,中毒性红斑,心肌损害”。
患儿在市中医院接受治疗后,一直观察到第二天,医生又为其做了一整套 血液检查 ,伤处涂了相应的药膏,一周之后孩子才逐渐恢复正常。
多家医院为何会拒诊?
家长认为,面对马蜂蜇伤这类相对比较常见的急诊,前4个接诊医院未能提供基础的急救处理,比如伤口冲洗、初步抗过敏等措施,并且蜂蜇伤可能会引发过敏 休克 、多器官功能衰竭等,而前4家医院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接诊,其中是否存在夜班急诊专科资源不足以及转诊衔接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于是,家长将其投诉到当地卫健委,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已经接到了家长的投诉,也与家长进行了沟通,最近因为海南游客被蛇咬的新闻,我们做了相关的宣传,对全市有蛇毒血清的机构名单进行了公示。家长提出,马蜂这种毒虫类的治疗也要重视,我们会把这个情况反映给相关的处室。”
这些医院为何会拒诊?多名医生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浙江一名医生认为:“马蜂蛰伤,蜈蚣蝎子咬伤,毒虫咬伤,至少要验一套血, 血常规 、肝肾功能、心肌酶凝血功能,再加上相关用药留院观察治疗,下来小一千没了。很多患者不理解的,认为是过度检查和治疗!如果不做这些检查,万一出了事情又会怪医生什么都不懂,草菅人命。与其两头被骂,不如索性让他们去其他医院看病吧,就这样推来推去,最后谁倒霉呢?医生虽然会因拒诊被通报批评,但并不会招致特别大的麻烦。”
河南一名急诊科医生则认为:“其实就是被海南毒蛇咬伤事件给吓怕了,当初舆论一边倒,都是指责医生是庸医,所以医生不敢轻易接诊这类病人了!我没条件,看不了,拒诊最多就是受批评,或者罚点钱,要是接诊了,出了问题,有可能工作都没了,还有可能摊上官司。所以,啥都不会的人反而过得潇洒,会得多,错得也多,过得也累。”
该事件一经报道,网友纷纷评价,多数都是支持前4家医院对患儿进行转诊:
“治不了转诊,大不了投诉,但留下就不一样了。一旦出现并发症或更坏的结果,家属很可能会把医院告倒。”
“蛇虫咬伤,从古至今都是会死人的,而且死亡率很高。现在的现象很奇怪,医生治不好就要担责,扣钱待岗还好,一不小心还会摊上医疗事故罪。医生尽全力也换不来豁免权,想想还是算了,直接转诊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其中一名网友一句话就说到了医生群体的心坎里,也戳中了整个事件背后的本质:这就是被舆论绑架的后果,总有一天会反噬到自己身上。
医院推诿,谁说都有理?
4家医院都没有对患儿进行检查和处理,而是直接进行了推诿,理由都很“充分”:
社区医院理由主要是基层急救能力不足,认为应转上级医院外科就诊;第2家医院外科因为没有儿科,无儿童剂量标准,建议转儿童医院;第3家医院以没有皮肤科建议转皮肤科;第4家医院皮肤科认为蜂蛰伤应该看外科,而外科建议转蛇虫专科。
医生可能因为没有经验,害怕接诊后不能很好地处理而建议转诊;也可能认为不属于自己的执业范围,应该就诊其他科室而转诊。
这些理由有道理吗?好像都有道理!
蜂蜇伤涉及皮肤科、外科、急诊科、儿科甚至蛇虫专科,但无统一接诊标准,哪科接诊似乎都有道理,推诿理由也貌似都没有问题。到底有哪些专科专著介绍过蜂蛰伤这种疾病呢?笔者特意查询后发现,皮肤科、外科、儿科、中医、全科、急诊和院前急救、危重症都在范围内。
所以,对于这种疾病来说,大部分医生应该并不陌生。而且与毒蛇咬伤不同,对于蜂蛰伤不需要特异性血清治疗,只需要拔除毒刺、抗过敏、抗休克、评价脏器损害,留院观察并处理并发症就可以了。如此看来,4家医院貌似推诿得有些草率了。
患儿辗转多家医院后最终获得治疗,结果是康复出院。如果患儿与三亚毒蛇咬伤事件的年轻女性有相同的结局,那么这4家医院的医生,估计没有一个可以独善其身。
就算蜂蛰伤超出了医生的经验能力或者执业范围,面对急诊就诊的患儿,医生也应该进行必要的处理:
首先,给予患儿测量生命体征,评估其转诊风险;其次,给患儿蜂蛰伤进行局部基础处理,比如拔出毒刺、清水冲洗、局部冰敷;再次,进行充分告知,并且协助患儿进行转诊到有能力接诊的医院。
以上这些事项都是医生可以力所能及的,特别是社区医院医生,如果能第一时间尽快进行基础处理,打电话询问各医院急诊是否可以接诊患儿,也就不会有之后的频繁被推诿和转诊情况了。
如果每家接诊医院在将患儿推出医院大门之前,都能协助询问并转诊,患儿也不会浪费数小时时间在路上。
医生拒诊,就不会担责了吗?
面对这种情况,所有医生都需要搞清楚几个问题:是不是不挂号就没有形成医疗合同?是不是不接诊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是不是推到其他医院就能完美转嫁责任?
如果你觉得答案是“是”,那你就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
当一名急危重症患者进入医院寻求帮助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视同为成立了医疗合同,哪怕是没有向医院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需要就诊,医院也有责任在患者需要救治的时候及时进行处理。
我们来举例说明,一个患者进入门诊大厅,没挂号也没求助,在座椅上休息的时候发生意识昏迷,作为医生来说,看到这种情况救不救,治不治?
可能根据医院级别不同、科室设立不同、医生水平不同,有些患者的病情超过了医院的诊疗能力,可以告知后建议转诊,但是,并不意味着推出去就没有责任。
首先,医生需要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如果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情况下,要先采取紧急救治的措施(医院可以实施,患者确实需要);其次,转诊要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合理的转诊方式进行转诊,比如自行转诊、医院派车协助或呼叫120协助转诊,并且应与转入医院提前联系,在临床核心制度中有转诊制度,要求其实很高,甚至如果需要医护陪同,医院需要派人跟随;最后,需要医生与患方充分沟通,病情告知,给出合理的建议。
关于是否可以向患者建议医院这个问题,确实曾有一种观点是为了避免被患者指责有利益勾结,不向患者指定医院推荐。这种观点实际上也是来自于现实中的投诉,医生向患者推荐了比较好的医院或专家,但治疗效果可能不能让患方满意,而遭到患方的投诉。
但是有时候也会将医生推向两难的选择,医生不能接诊又不给患者建议,好像怎么都有些说不过去。特别是涉及到一些特殊疾病,比如传染病、疑难病、专科病、危重症等,行业内都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或实际情况,患者很难知道,这时候就需要医生给予直接的指导。
虽然各种制度和各种要求都在保护患者的利益,同时对医生和医疗机构提出了各种高要求,但是医生仍旧是在各种事件发生之后,心越来越冷。
如果该事件不是发生在三亚毒蛇事件热议时期,那么遇到蜂蛰伤,是否还会有这么多医生选择拒诊呢?答案无从得知。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句话真的太适用医疗行业了……
栏目顾问律师:
梁雨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觅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梁雨律师团队专注于民商事法律诉讼、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业务领域涵盖股权投资、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等,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客户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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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elda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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