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打表计费是维护出租车市场稳定的基石。然而,总有个别驾驶员心存侥幸,企图绕过计价器“一口价”收费,侵害乘客权益,扰乱市场秩序。近期,滨海县交通执法大队查处了一起典型的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并违规收费案件。
01
案件回顾
2025年1月25日下午,孟某驾驶车牌号为苏J****2的蓝色出租车,从滨海港高铁站运送乘客至仁和家园小区。到达目的地后,孟某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直接向乘客收取30元车费。乘客支付费用下车后,认为收费不合理,随即拨打12328交通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滨海县交通执法大队收到投诉工单后,经过初步核查,于2025年3月27日正式立案调查。
02
案件处理
经查,孟某作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结合《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03
执法警示
维护市场公平:违规收费行为扰乱出租车市场秩序,侵害乘客合法权益。通过本案查处,警示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计价规则,杜绝“一口价”等乱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企业主体责任:出租车公司需强化对驾驶员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定期检查确保计价设备正常使用。
出租车是城市文明的流动名片,县交通执法大队将持续强化巡游出租车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请广大从业人员引以为戒,严守法规,共同维护行业形象与乘客权益。
来源: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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