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作用,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通报2024年查处的五起建筑垃圾违法处置典型案件,向社会传递严管重罚的鲜明信号。
某工程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处置案。2024年3月,某工程有限公司在平城区某改造项目中,将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清运,公然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三条。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某运输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2024年6月,某运输有限公司在平城区某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第十五条。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后,责令其限期清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某商场建设单位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2024年6月,某商场建设单位被查出在未经主管部门核准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第七条。该单位被责令改正,受到警告并被处以1万元罚款。
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间处置建筑垃圾案。2024年5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平城区某工地未按规定时间处置建筑垃圾,违反《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该公司被要求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00元。
于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2024年10月,执法人员于平城区某村发现于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依据《规定》第二十六条,责令其限期清理,并处200元罚款。
来源: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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