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苏某某,去年在校园里虐猫,还被学校给予了严重警告处分,他原本想着这件事过去了,哪知道7个月后,他在考公务员时,又被人举报他是一个虐猫者,竟然耽误了考取公务员的前程。
事情是这样的。
2024年10月份左右,正在华中农业大学上学的苏某某,发现了一只流浪猫,他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竟然用5片人用药物,碾成粉末,兑水投喂给流浪猫。
结果造成了这只流浪猫的死亡。
有人举报是苏某某干的。
经过学校调查,苏某某承认给流浪猫投喂了感冒药。
这件事情在华中农业大学校园里掀起了轩然大波,很多爱猫的女生甚至哭了,2024年12月7日学校发了一个通告:学生苏某某因虐猫行为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让苏某某万万想不到的是,这次虐猫事件,竟然绊倒了他即将到手的铁饭碗。
大学生就业难,尤其是今年格外的难,苏某某虽然是211大学毕业生,但是在就业的路上也是屡屡碰壁。
于是,他降低自己的目标,不敢想省会城市岗位的公务员,就将眼光调低到三四线城市,甚至乡镇岗位也不是不可以,先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再说。
苏某某报的是桂林市平乐县同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岗位,已经低到不能再低了。
苏某某考试成绩不错,笔试199.5分、面试84.3分,位列该岗位第一名。
他觉得这一次是手拿把攥了。
正在将要录取时候,出事了,有人举报说苏某某是个“虐猫者”,并受到学校的处分。
这年头,只要有人举报,必须要调查落实。平乐县人社局专门成立了调查组,并前往华中农业大学实地了解情况。
处理非常迅速,从举报到处理只用了48个小时,又是一纸通报为这个事件画上了句号:取消苏某某招聘资格。
苏某某这回真哭了,他说我冤啊,在学校虐猫我已经承认了错,也背了一个处分,这次调查我也承认有这回事,且表示已经非常后悔,为什么还要抓住不放?难道这个污点要背一辈子吗?
网友也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苏某某在校期间已因虐猫行为受到校纪处分,承担了应负的校内责任,如今在招聘中再次因此被拒,无疑是遭受了不公正的“二次惩罚”。
况且,在《桂林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报考条件并未明确将“虐猫”列入禁止条款。
另一种意见是,虐猫行为是对弱小生命的残忍,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进入体制服务百姓?
还有网友一针见血:“虐猫反映出这个人心理有问题,喜欢找比他弱小的对象玩弄权力,拿迫害取乐。这种人不宜从事公共服务。”
当行为人对弱小生命表现残忍冷漠时,其价值观已与“为人民服务”的公职宗旨形成根本对立。
其实,因虐猫受影响的并非苏某某一个。
2023年,东南大学本科生徐某,当年报考南京大学研究生。
徐某成绩不错,他报考南京大学物理学院,专业课成绩排名第一。结果也是因为有人举报他有虐猫的行为复试被淘汰。
事情是这样的。
徐某在东南大学上学时,在学生宿舍里,他将一只奶牛猫放进盛满水的桶里,猫不断地挣扎要爬出来,徐某就用脚踩那只猫的头……
更有甚者,徐某不仅有虐杀猫的行为,还将这个过程用手机录下来,还将视频放到了网上,引起很多人的不适,更招来许多非议声。
后来,招生单位展开了调查,当地公安机关也对徐某进行约谈,徐某已经认识到错误,并写下悔过书,承诺今后不会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但是,最终还是判定徐某面试不合格而没有被录取,肯定有虐猫的因素在。
沈阳还有一个“爱猫者”宋某,是个女孩,2019年她在网上看到一个叫边某的小伙子虐待小猫,义愤填膺,发誓要为猫报仇。
于是,宋某通过人肉搜索确定了边某的位置,然后伙同郝某一起找到边某,二话不说,对边某就是一顿暴打。
那么问了,打动物不对,打人就对吗?
虐猫这种行为肯定不对,不是善良者所为,可能还存在心理上的问题,虐猫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也对。
但是,我认为,这顶帽子不能让其戴一辈子,明明已经悔过,还受到了处分,结果时隔多年,考公务员被刷,考研究生被淘汰,这个污名活该背一辈子吗?
你对这件事情怎么看呢?请在评论区里留言,谢谢朋友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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