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平潭法院与区工商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司法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区经发局局长、工商联主席林润,区党群工作部部务会成员、工商联党组书记李云,平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兴及企业家代表等出席发布会,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丁剑锋主持发布会。
《八条措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核心目标,聚焦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面临的诉讼便利性、纠纷化解效率、权益保障、信用修复、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司法诉求,结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岛两窗三区”的战略定位和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能够切实推进助企安商、便企暖商、安企护商、护企惠商、亲企尊商工作,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司法护航,努力为实验区开放开发提供有力保障。
《八条措施》包含四方面内容:一是优化诉讼服务与风险防控,设立涉企“绿色服务通道”,提供优先辅导、容缺受理等便利;深化在线诉讼应用;联合工商联、行业协会建立联络机制,加强企业风险预警并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护航产业升级。二是创新金融解纷与信用管理,构建“诉前调解+多元解纷+速裁快审”三位一体金融解纷模式,精准构建企业信用画像;建立企业信用修复通道,支持履行义务或和解的企业修复信用。三是推行柔性司法措施,坚持“人文执行”,区分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优先保障民生债权,创新执行和解方式;优化财产查控,实行分级审查、审慎冻结关键账户,推广“活封活扣”模式,保障企业基础运营和财产效用。四是延伸司法职能统一裁判尺度,深化府院联动,推动消除市场壁垒,完善信用数据共享;强化裁判指引功能,发布重点领域典型案例,推行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统一涉企纠纷裁判尺度,稳定司法预期。
陈兴在发布会上介绍:“《司法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的发布,不仅是对以往与区工商联持续合作经验的总结创新,更是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实践。我们将以《八条措施》的发布为司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持续提升司法护企精准度,为实验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下一步,平潭法院与区工商联将持续深化合作,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逐步建立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新模式,为平潭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构筑更坚实的司法保障体系。
供稿:施静怡
编辑:王梦露
校对:蔡秋梅
审核:郭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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