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山西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左云)17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7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等文件规定,对山西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左云)17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西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左云)17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2、项目用地:左云县三屯乡汉圪塔村、甘沟子村、刘家窑村、南辛庄村、宁鲁堡村、三台子村、西温窑村、八台子村和管家堡乡后辛庄村、黑烟墩村。
3、拟用地面积:用地总面积1.285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按权属分:全部为集体土地。
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
三、征地补偿标准:
1、各村征地补偿费用如下
被征地单位
地类
面积
(公顷)
土地
补偿费
安置
补偿费
补偿总金额
(万元)
汉圪塔村
农用地
甘沟子村
农用地
刘家窑村
农用地
南辛庄村
农用地
宁鲁堡村
农用地
三台子村
农用地
西温窑村
农用地
八台子村
农用地
后辛庄村
农用地
黑烟墩村
农用地
合计
征地补偿费共计32.3408万元。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实际补偿。
四、征地补偿安置措施
被征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法:釆取社保安置和货币安置。
五、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不影响征地实施。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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