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就诊流程、减轻患者负担,科学降低住院预交金标准,同步提升结算效率,发挥医保保障作用,切实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根据《甘肃省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我院对患者预交金管理进行了优化,现将具体措施公示如下:
一、自2025年7月1日起,患者就医不收取门诊预交金,住院预交金基于2023-2025年历史数据,按“个人平均自付住院费用”确定额度。选取2023年-2025年度住院人次前50%的病种进行测算,确定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并予公示(详见附件)。
二、未在公示中的病种按照分类收取机制执行。入院诊断明确者,多次收取总额不超过初始病种额度。病情复杂者分阶段收取,首次按相似病种的 50% 收取,确诊后补足额度。第三方纠纷患者按自费标准收取,医保身份明确后3个工作日内调整。
三、出院结算时间压缩至48小时内(特殊情况如耗材对照、网络波动等除外),开通“床旁结算”服务,配备移动终端至各病区。
四、对医院 HIS 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患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预交金明细、费用清单,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多渠道支付。
五、特殊群体服务:保留人工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一对一”结算指导。
靖远县人民医院
2025年7月1日
附件:
★来源:靖远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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