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管理规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合计处以警告及人民币25.75万元罚款。
同时,王*鑫(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时任董事长)因对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适用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被处以1.25万元人民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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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金融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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