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与网络治理需双重视:从银行职员亿元诈骗案看监管漏洞与责任边界
某银行女职员 13 年间虚构理财产品诈骗近亿元,其中 6000 余万元用于直播打赏,案件背后银行责任认定与直播平台追缴等问题引发多方争议。
案件披露:13年虚构理财诈骗近亿,6000万流向直播打赏
据新京报报道,2023年,郑州市中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披露了某银行原郑州纬二路支行客户经理席薇的诈骗案,因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诈骗行为持续时间长,一经披露便引发广泛关注。
法院查明,2009年至2022年期间,席薇虚构理财产品,私刻公章,以“保本保息、收益高”等为由,先后收取31名客户1.6亿余元的理财本金,截至案发尚有9000余万元未返还,而其中6000余万元被席薇用于直播打赏。最终,席薇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直播平台及主播被刑事追缴,要求退还赃款。
朱先生及其妻子是这起诈骗案中的受害人之一,损失了 855 万元理财本金。朱先生表示,此前他通过该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的一位副行长进行理财投资,这位副行长病退后告知他理财业务将由席薇对接。2021 年,朱先生在该支行购买的一笔 1000 万元理财产品到期后,妻子频繁接到席薇的电话和短信,推荐新的理财产品,称是银行内部产品,保本保息且收益高。最终,朱先生的妻子在该支行营业大厅签订了一年期理财协议书,并将 855 万元本金转到席薇指定账户。因理财协议书盖有银行公章,且业务在银行内办理,他们起初并未发现异常,直到理财到期钱无法退回,才得知席薇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立案调查。
最初发现席薇诈骗并报案的是投入400万元本金的张先生。2022年4月21日,张先生发现席薇伪造理财产品协议书实施诈骗后,驾车带席薇到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报案。在报案之前,席薇还曾威胁张先生,若报警将一分钱也拿不到。公安机关对席薇讯问时,席薇仅供述了诈骗张先生的事实。之后,警方在席薇的住处搜到伪造的某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的业务专用章和大量理财产品协议书,这起持续13年、诈骗金额近亿元的案件才逐渐浮出水面。
法院审理:诈骗细节与判决结果
郑州市检察院指控,200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期间,席薇利用担任某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客户经理的身份,以 “内部理财产品、保本保息、收益高、安全稳定” 等为由骗取 31 名被害人的信任,出具虚假的理财产品协议书,骗取资金 9448.215 万元。席薇于 2004 年入职该支行任客户经理,2009 年开始实施诈骗时仅 28 岁。据其供述,是为了过得好一些,产生了将客户理财资金占为己有的想法。
事发后,银行方面的查证情况说明显示,席薇向受害客户提供的理财产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产品不存在;二是产品虽存在,但与银行的产品名称不匹配,且银行发行该理财产品的时间在席薇与客户签订协议前早已结束。
席薇案涉及的部分客户被骗理财款项明细。截至案发时,共有9000余万未返还受害人。法院判决书截图
警方查证,31 名受害人被席薇以购买理财产品为由诈骗,分别投入 41 万至 1341 万不等的资金,共计 1.6 亿余元。截至案发前,部分受害人收回一定数额的本金及利息,尚有 9000 余万元未收回。2023 年 10 月,郑州市中院作出判决,认为席薇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诈骗多人财物,其中不乏老年人多年的积蓄,且将所骗资金用于挥霍性消费,无力偿还,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离职后仍以银行工作人员身份行骗,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期间仍有行骗行为,其行为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席薇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值得一提的是,席薇曾供职的某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如今已成为农产品展销中心的一部分。
判决书还披露,席薇骗取的 9000 余万元赃款中,除用于购买轿车、奢侈品、衣物及 2 套房产外,有 6000 余万元用于直播打赏,其中在蜜莱坞公司旗下的映客直播平台充值 5951 万元,在另一平台充值 170 万元。
赃款去向:房产与打赏背后的疑问
6 月 25 日,新京报记者在郑州市郑东新区一栋高档小区内找到了席薇被查封的一套房产。房门上法院张贴的 “查封公告” 显示,席薇另涉一起借款纠纷案,胜诉人于 2022 年申请查封了该套房屋。朱先生称,据他了解,这套房子购买于 2016 年,目前尚有贷款未结清,他也疑惑席薇为何不还清贷款,而是将大量钱财用于打赏主播。
上图为:郑州市郑东新区一栋高档小区内席薇被查封的一套房产
席薇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到,席薇的犯罪原因系受婚姻失败影响、为情所困,加之自媒体平台的管理缺陷和缺乏有效的监督造成。有知情人介绍,席薇打赏的大部分是男性主播,她曾通过不断打赏,让一位男性才艺主播连续 8 个小时为其唱歌。
平台争议:直播平台的责任与追缴对抗
6月23日,蜜莱坞公司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席薇自2016年开始,在映客平台充值、打赏长达6年,她自己名下或被她控制的5个账号,累计充值4447次,共向2797名主播打赏32.442万次,平均每次打赏金额为197.35元。其充值及打赏金额呈现小额、多次的特征,与平台其他深度客户相比,没有值得异常关注的情形,平台尽到了合理审查及注意义务。
郑州市中院认为,席薇使用涉案款项向网络直播平台充值及对主播的打赏,数额达 6000 余万元,不属于合理的消费行为,客观上造成众多被害人被骗款项无法偿还,应依法予以追缴,按比例发还被害人。鉴于网络直播平台所属公司已将大部分打赏资金依据与主播的协议支付给主播个人,故应分别向网络直播平台所属公司及主播个人予以追缴。本案中涉案主播众多,绝大部分主播收受打赏金额较小,在追赃上应对涉案主播进行适当区分,法院酌定对接受涉案款项打赏金额超 2 万元的主播予以追缴。
2025 年 2 月,郑州市中院依据生效的刑事判决作出《执行通知书》,向蜜莱坞公司追缴违法所得 18879144.2 元,责令其履行席薇诈骗案刑事判决中所确定的义务。蜜莱坞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该执行款是法院依据公司提供的收益情况说明确定的,席薇在映客平台充值、打赏,主播共提现 4063 万余元,平台含税所获收益为 1887 万余元。
收到执行通知后,蜜莱坞公司向郑州市中院提起执行异议,认为公司作为席薇诈骗案的案外人,既未参与诈骗行为,也未从诈骗行为中获取非法利益,用户在平台上通过观看直播或打赏主播获得精神享受,二者之间的对价具有合理性,且公司提供了与直播打赏相关的所有基础服务,承担了巨大成本支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到了合理审查及注意义务,符合 “善意取得” 的构成要件,不应被追缴。但该执行异议最终被郑州市中院驳回,法院认为其异议请求实质是对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不服,不属于执行异议审查的范围,应通过其他法律程序寻求救济。
6月28日,蜜莱坞公司工作人员称,中院驳回执行异议后,他们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复议,6月23日省高院已召开听证会,暂未作出裁定,此外也已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郑州市中院提交了材料。
司法探讨:打赏追缴的不同观点与实践
使用赃款打赏主播引发的刑事追赃问题,因涉及被害人、直播平台、主播、直播公会等主体的利益平衡,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判例中,有法院认为打赏属于赠予行为,不适用 “善意取得” 对平台进行追缴;也有法院指出平台属于 “善意取得” 或不宜通过刑事追缴程序处理,未在刑事判决中作出向平台追缴的决定。
2024 年 10 月,由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应用法学》杂志举办的 “涉网络直播打赏追缴返还司法实务问题研讨会”,对网络直播打赏中赃款或违法所得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是否应予追缴返还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谢望原认为,直播打赏是一种消费行为,用户与网络平台之间、用户与主播之间原则上都是网络服务合同法律关系,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责任主体只能是犯罪分子,不能将案外人作为对象,若网络公司和主播不知道打赏钱款是赃款而接受,属于善意取得,不可以追缴或责令退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李欣磊则认为,如平台能提供证据证实已完全尽到审核、监管、提醒、限额等注意义务,所获抽成数额亦属合理对价范围,则应认定其善意取得,不予追缴,否则亦应追缴。
目前,蜜莱坞公司被执行的 1887 万元已被法院按比例发还给受害人,席薇在映客平台打赏金额超 2 万元的 27 名主播,暂未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
银行责任:民事赔偿诉讼与监管处罚
与此同时,围绕该案引发的民事赔偿诉讼也在进行中。蜜莱坞公司在向郑州市中院及河南省高院申请执行异议、复议时均表示,某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应承担被害人的损失赔偿责任。其代理律师认为,席薇销售虚构的理财产品,是基于其理财经理的身份,销售时间在执行职务期间,地点在纬二路支行,其行为构成职务行为,31 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与席薇的推销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某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应承担用人单位责任。
事实上,已有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起诉郑州纬二路支行的上级单位某银行郑州分行。朱先生是损失最大的受害者之一,投入的 855 万元理财本金截至案发前,既未要回本金,也没拿到利息。他表示,他们之所以被骗,是基于席薇客户经理的身份,且办理理财业务时在银行办公区域内,“甚至打印的理财协议,都是席薇在办公区使用办公电脑现场打印的”,席薇 13 年间在办公时间、办公区域内实施诈骗,郑州纬二路支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24 年年初,朱先生的妻子随女士以财产损害为由,将该银行郑州分行起诉至金水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855 万元理财本金及利息,该诉求经过一审、二审均被裁定驳回。一审法院认为目前席薇诈骗一案尚未进行追缴、退赔,随女士不能证明其损失未得到弥补,不具备提起诉讼的条件;二审郑州市中院认为该院已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作出(2023)豫 01 刑初 42 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对席薇诈骗所得依法追缴,按比例发还被害人,随女士所受损失应通过刑事追缴、退赔方式解决,一审法院驳回起诉并无不当。
2025 年 5 月 21 日,郑州市检察院作出的再审检察建议书认为,原审法院仅以已有生效刑事判决驳回起诉存在不当。某银行郑州分行虽未参与席薇的诈骗活动,亦未授权其出售虚假理财产品,但席薇骗取随女士等多名受害人的犯罪行为,不仅利用其职务便利,且发生在纬二路支行办公场所内,犯罪工具也使用了该场所的办公电脑,某银行郑州分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长达 13 年时间内未能发现席薇的违法犯罪行为,足见其监管存在重大漏洞,存在监管不力、用人失察的责任,对随女士的财产损失存在明显过错,应在其过错责任范围内对刑事退赔不足部分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朱先生称,6 月 25 日郑州市中院向他及代理律师进行了问询,但该案是否再审,法官表示需要上会研究后再答复。据其了解,曾有另一位受害人起诉某银行郑州分行,被金水区法院驳回后未上诉。新京报记者尝试联系该案其他受害人,多人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起判例显示,这家银行广州东风支行也曾发生类似诈骗案例,该行一位客户经理利用职务身份便利,伪造理财产品合同,骗取 16 名客户 5000 余万元。该案刑事判决后,有受害人将东风支行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获得一审、二审法院支持,法院判决客户经理麦某某对受害人的损失退赔不足部分,由东风支行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官网披露,2023 年 2 月,涉及此事的某银行郑州分行因 “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导致案件发生”,被河南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
(提醒:内容来自新京报。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尾声:
“ 此案中9000万未返还的资金、6000万的打赏金额背后,是银行监管漏洞与平台责任界定等问题的凸显,相关争议的解决仍待司法进一步厘清。”
关注「财鲸眼」,做复杂市场的清醒者!
声明:关于内容准确性的补充说明
内容核实承诺:「财鲸眼」致力于提供客观、准确的内容,但不排除因信息更新滞后、数据来源差异或理解偏差导致内容存在瑕疵。
读者反馈通道:若您发现文章中存在数据错误、事实性偏差或逻辑争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及时调整:
1、邮箱:caijingyan66@163.com 邮件中注明修改内容。
2、后台留言:请在文章底部点击“发私信”并提供具体指正内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