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凤阳县调查组7月1日发布通报:
针对我县枣巷镇花园湖村改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日,调查组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经查,枣巷镇相关人员在改厕工作的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项目验收等方面失职失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经县委研究,给予枣巷镇党委书记诫勉,给予时任枣巷镇人大主席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枣巷镇党委副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其他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对涉嫌违法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目前,我县已组建复核组对改厕工作逐户复核,并将根据复核情况认真处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月28日晚,安徽滁州市凤阳县调查组发布通报:
来源 | “中国凤阳”官微
编辑 | 曾佳佳 责编 | 靳晓宇 审核 | 曾佳佳
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