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
银川市三区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01
兴庆区
一、招生对象
(一)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公办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公办初中招收辖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二)民办学校招生对象。民办小学优先招收符合年龄要求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民办初中优先招收学籍或户籍在兴庆区的小学毕业生,户籍迁移时间应在招生平台报名登记结束前。生源不足时经银川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二、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新生入学。分如下两类:
1.按公示片区入学(不分先后)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父母一方或共同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相一致,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小学间隔6年、初中间隔3年,不含同一家庭二孩或多孩的情况),迁户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
(2)适龄儿童少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处实际常住,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具体要求同上),迁户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
(3)自2027年起,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和银川市北塔中学符合片区入学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兴庆区小学三年学籍且实际就读,并将逐年增加小学学籍年限要求,直至满六年。
2.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
(1)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
(2)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但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符合要求;
(4)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5)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6)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
(7)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
(8)租房落户、有户无房、集体户、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9)租房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
(10)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片区内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在保障按公示片区入学的学生就读后,再按照上述调剂入学次序录取,录满为止,未录取学生在相邻片区就近调剂安排入学。
(二)非新生转学就读办法。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兴庆区,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兴庆区,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转学不划分片区,根据住所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见附件4)统筹安排,优先满足符合划片入学条件的转学学生就读。转学学生应服从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初三年级不办理转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民办学校公开报名学位核定。
1.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因购房已约定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其入学资格经民办小学理事会(董事会)严格审核报教育局备案后安排入学,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时实行电脑派位。
2.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全部用于公开报名电脑派位。
(二)民办中小学新生入学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双(多)胞胎捆绑进行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电脑派位录取但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学生,中考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四、招生报名流程
城市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报名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转学平台”)进行。根据宁夏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部署安排,入转学平台已与“我的宁夏APP”“宁夏政务服务网”完成对接,秋季入转学网上登记方式有以下三种:
方式一:打开“我的宁夏APP”—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网上申报—兴庆区”;
方式二:打开“宁夏政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网上申报—兴庆区”;
方式三:微信搜索并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众号—选择“中小学—银川市中小学入学—兴庆区”。
(一)公办学校招生流程
1.城市公办小学入学。兴庆区将于7月1日8:00至7月5日18:00再次开放信息采集功能,期间监护人可登录入转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前期已在平台登记信息的不再重复登记。7月20日之前将进行材料审核,请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核验通过后,将于7月31日前通知完全符合招生入学政策的学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8月31日前通知调剂入学招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2.城市公办初中入学。本地小学毕业生已完成信息采集和材料审核,外地小学毕业生将于7月1日8:00至7月5日18:00再次开放信息采集功能,前期已在平台登记信息的不再重复登记。7月20日之前将进行材料审核,请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审核通过后,将于8月31日前通知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3.城市公办中小学转学。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于7月15日8:00至7月25日18:00期间登录入转学平台,注册后选择“兴庆区—公办学校转学”入口填写报名信息,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审核通过后,将于8月31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到校报名就读。
4.农村公办中小学入学及转学。居住在农村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于7月1日至7月5日,持入学材料直接到对应农村学校审核报名。
(二)民办学校招生流程
1.城市民办小学入学。符合辖区城市民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在7月1日8:00至7月5日18:00登录入转学平台,注册后选择“兴庆区—民办小学新生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选择一所民办小学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小学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2.城市民办初中入学。符合辖区城市民办初中就读的户籍或学籍在兴庆区的小学毕业生,在7月1日8:00至7月5日18:00登录入转学平台,注册后选择“兴庆区—民办初中新生报名”入口填写报名信息,选择一所民办初中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初中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3.农村民办学校入学。计划在农村区域民办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于7月1日至7月5日,持入学材料直接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有关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招生方式为线上报名的学校,录取结果全部由平台分配产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因区域入学人数变化较大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兴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要求,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开设“重点班”“快慢班”,学校须结合实际制定本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主动向家长公开,分班过程邀请家长代表等现场参加。
(二)保障入学权利。符合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严禁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确保应入尽入。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儿童监护人应携带户口簿及佐证材料,于7月31日前到兴庆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室申请延缓。
(三)落实教育优待。户籍地址或父母单位地址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政策类优抚对象,优先安排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对申请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优抚对象,按照银川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探索多孩家庭子女“长幼随学”同校就读办法。
(四)强化执纪监督。加强招生工作全流程监管,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招生、跨区域招生及乱收费行为,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于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室0951-6716693
监督电话:教育局纪检监察及信访办公室0951-6715379
兴庆区2025年公办中小学招生片区划分
片区说明:学片边界的街(巷)如无另外说明,均以街(巷)的中轴线为准来确定以南、以北或以东、以西。
一、2025年兴庆区公办小学学片
二、2025年兴庆区公办初中学片
兴庆区2025年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一、2025年兴庆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二、2025年兴庆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兴庆区2025年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兴庆区2025年秋季各学校空余学位统计
兴庆区2025年招生预警提示
现将兴庆区2025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预警提示如下:
一、预警信息
(一)红色预警学校(片区内入学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 兴庆区唐徕小学北校区、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观湖校区、兴庆区第八小学北塔校区、银川市永泰小学、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银川市北塔中学、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银川市第三中学、银川市第十五中学、银川市第二十中学。
(二)黄色预警学校(片区内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80%) 兴庆区第十七小学、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景墨校区、兴庆区第十九小学、兴庆区第三十二小学、兴庆区第三十四小学、银川市第十中学、银川市第十二中学、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
二、预警提示
(一)针对入学人数持续增加的实际情况,自2027年起,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和银川市北塔中学除要求学生户籍和房产在对应区域内,还要求学生须具备兴庆区小学三年学籍且实际就读满三年,并将逐年增加小学学籍年限要求,直至满六年。
(二)其他预警等级为红色及黄色的学校,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或将视情况适时调整招生政策。
(三)预警信息为摸底信息,属于动态数据,将适时根据学龄人口数量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
02
金凤区
根据《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宁教 函 〔202 5 〕 35 号)和《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银教发〔202 5 〕 65 号)要求,现就金凤区202 5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深化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学片区,设置招生计划,根据辖区教育资源均衡程度实行单校或多校划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考试、竞赛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全员纳入原则。坚持应入尽入,阳光招生。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保障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学片区动态调整原则。学片区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随着辖区学龄人口增减、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等变化因素,将适当调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四)属地管理原则。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执行金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不得增设入学条件,稳妥有序做好学生入学。
三、招生计划
202 5 年 金凤区 小学毕业1 76 个班 8965 人,计划招收2 71 个班1 3520 人;中学毕业12 9 个班 6572 人,计划招收1 81 个班 9540 人 (详见附件1) 。
四、招生对象
2025年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农村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19年2月28日(含2月28日);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招生入学条件
(一)公办中小学按学片区入学
1.公办小学
(1)金凤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主为其父(或母),户籍于2024年12月31日前迁入,监护人在学片区购房且已实际入住,户籍信息与房产信息一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安排到学片区小学就读。
(2)学生家庭在银川市三区无房,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2024年12月31日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适龄儿童同在此户籍上),户籍信息与房产信息一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安排到学片区小学就读。
2.公办中学
(1)金凤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户主为其父(或母),户籍于2024年12月31日前迁入,监护人在学片区购房且已实际入住,户籍信息与房产信息一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安排到学片区中学就读。
(2)学生家庭在银川市三区无房,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2024年12月31日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学生同在此户籍上),户籍信息与房产信息一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安排到学片区中学就读。
银川唐徕中学西校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为金凤区第四小学、金凤区第六小学或金凤区第十一小学毕业学生,学籍至少满一年。细化银川唐徕中学西校区按学籍入学条件,自2024年秋季小学生入学起,金凤区第四小学、金凤区第六小学和金凤区第十一小学毕业且有六年学籍的学生优先安排至银川唐徕中学西校区就读;有剩余学位时,再安排有五年学籍的学生,依此类推。
银川市第六中学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为金凤区第一小学、金凤区第二小学、金凤区第三小学、金凤区第八小学、金凤区第十小学、金凤区第十六小学或金凤区第二十小学毕业学生,且学籍至少满一年。其中金凤区第二小学和金凤区第三小学2022级至2018级毕业学生的户籍须于2023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以前迁入,金凤区第二小学和金凤区第三小学2023级及以后毕业学生不再安排到银川市第六中学就读。
(二)公办中小学校调剂入学(序号靠前的优先)
(1)符合学片区入学条件,报名参加民办中小学未被录取的学生;
(2)落户在金凤区,同一学片区购多套房,未及时变更户籍信息,造成户籍上的房产信息与实际居住房产信息不一致的;
(3)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4)在金凤区落户时间晚于2024年12月31日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年限不足的(同一房址入学间隔要求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
(5)落户在金凤区,所购房屋未实际入住的;
(6)学生家庭在银川市三区有房,仍将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
(7)落户在金凤区,房产份额低于51%的;
(8)在金凤区购营业房且落户,但未用于自主经营的;
(9)在金凤区购房的外来随迁子女;
(10)租房落户、有户无房、在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处落户、挂靠其他亲属、2022年7月1日以后购买商用公寓的金凤区户籍学生;
(11)在金凤区租住的外来随迁子女;
(12)参加民办中小学电脑派位,被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
(三)民办中小学入学(见附件2)
六、招生入学办法
金凤区辖区城市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和所属城市小学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入,须按照规定时间登记。良田镇范围中小学校和金凤区丰登中学(小学部)按照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登记方式有以下三种:
方式一:打开“我的宁夏APP”——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网上申报”
方式二:打开“宁夏政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网上申报”
(一)公办中小学
1.公办小学
2025年7月1日至7月5日登录平台注册登记,再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已经在平台采集的信息,如无变更将作为正式报名信息,不再注册登记。
2.公办中学
(1)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学生。4月中旬,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验辖区小学毕业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由毕业小学将学生学籍信息导入平台,再组织家长核对。入学分配结果在秋季开学前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学生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
不需要参加金凤区分配的,须于7月5日前将平台中“是否参加金凤区分配”项改为“否”并提交,再按照学生就读地区小升初招生办法办理入学。
(2)非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学生。2025年7月1日至7月5日登陆平台选择“非金凤区小学毕业学生”端口,完成注册登记,再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辖区公办中学招生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未按规定时间核验证件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学生在金凤区就读。入学分配结果在秋季开学前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学生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已经在平台采集的信息,如无变更将作为正式报名信息,不再注册登记。
非金凤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登记前,须先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区平台将“是否参加该县(市)区(如兴庆区或西夏区等)分配”项改为“否”并提交后,方可在金凤区平台端口登记并按照金凤区相关政策安排入学。逾期未登记的,视为不需要在金凤区就读。
(二)民办中小学
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严格执行《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具体详见附件2)。
七、学片区划分
(一)小学
1.金凤区第一小学学片区:良田渠以东、北京路以南、福州街以西、黄河路以北(不含榕园、凤园、朗诗台和双悦新村北区)。
2.金凤区第二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贺兰山路以南、福州街以西、北京路以北。
3.金凤区第三小学学片区:福州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满城街以西、北京路以北;满城街以东、上海路以南、弘文巷以西、北京路以北;森林公园观邸、幸福岛。
4.金凤区第四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北京路以北。
5.金凤区第五小学学片区:庆祥街以东、黄河路以南、正源街以西、长城路以北;长兴园和长兴花园A区。金凤区第二十三小学(九年一贯制)启动招生后,学片区将调整。
6.金凤区第六小学学片区:尹家渠街以东、北京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黄河路以北。
7.金凤区第七小学学片区:满城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上海路以北;弘文巷以东、上海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北京路以北。
8.金凤区第八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通达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9.金凤区第九小学北校区学片区:正源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金凤五路以北。
10.金凤区第十小学学片区:福州街以东、北京路以南、满城街以西、黄河路以北;福州街西侧榕园和凤园;森林公园鸣柳岛、翠柳岛A岛、翠柳岛B岛、溪城华府、美林湾、臻君豪庭。
11.金凤区第十一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北京路以南、尹家渠街以西、黄河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庆祥街以西、长城路以北;森林公园太阳岛、森林首府、山湖名居、森林半岛。金凤区第二十三小学(九年一贯制)启动招生后,学片区将调整。
12.金凤区第十二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长城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宝湖路以北(不含长兴园和长兴花园A区)。金凤区第二十三小学(九年一贯制)招生后,学片区将调整。
13.金凤区第十五小学学片区(金凤区第九小学南校区):金凤十二街以东、金凤八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六盘山路以北;金凤十街以东、六盘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14.金凤区第十六小学学片区:通达街以东、黄河路以南、满城街以西、长城路以北。
15.金凤区第十七小学学片区:宁安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正源街以西、湖畔路以北。
16.金凤区第十八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宁安大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墅城绿郡、美林云际。
17.金凤区第十九小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宝湖路以北。
18.金凤区第二十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京路以南、良田渠以西、黄河路以北;朗诗台、双悦新村北区。
19.金凤区第二十一小学学片区(湖畔小学南校区):通达街以东、长城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20.金凤区第二十四小学学片区:满城街以东、沈阳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21.金凤区第二十七小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六盘山路以南、灵水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中海连湖花园一、二、三区、中海央墅。
22.金凤区第三十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沈阳路以南、满城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23.金凤区实验小学学片区:宁安大街以东、湖畔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六盘山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中海连湖花园一区、良田镇植物园二村2队、3队、4队,佳林小区,森淼生态园(南、北灌区)。
24.金凤区第三十六小学学片区:良田镇园林村3队、4队、5队、6队,和顺新村,植物园村1队、5队,物园村中心村。
25.金凤区第三十七小学学片区:良田镇泾龙村。
26.金凤区第三十八小学学片区:良田镇园子村1队、2队、3队、4队、5队、6队,光明村1队、2队,金星村1队。
27.金凤区第三十九小学学片区:良田镇金星村,光明村3队、4队。
28.金凤区第四十小学学片区:良田镇兴源村1队、2队、3队、4队、5队、6队、7队、8队、9队、10队,光明村5队,金星村10队,园林村1队、2队,兴源中心村,林场社区。
29.金凤区丰登中学(小学部):包兰铁路以东、绕城高速以南、唐徕渠以西、沈阳路以北;丰登镇永丰村,润丰村,和丰村,黎明村9社、10社、13社(不含凤北家园)。该范围新建小学后,学片区将调整。
30.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湖畔分校学片区:湖畔嘉苑。
31.银川市阅海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大连路以南、正源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32.银川市阅海二小学片区:万安巷以东、大连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阅福路以北。
33.银川市阅海三小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沈阳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大连路以北。
34.银川市阅海四小学片区:正源街以东、大连路以南、万安巷以西、阅欣路以北。
35.银川市阅海五小学片区:正源街以东、阅欣路以南、唐徕渠以西、贺兰山路以北;西湖苑小区。
36.北师大银川学校(小学部):正源街以东、沈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大连路以北;凤北家园。
(二)中学
1.银川唐徕中学西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黄河路以北。
2.银川唐徕中学南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宝湖路以北。金凤区第二十三小学(九年一贯制)启动招生后,学片区将调整。
3.银川唐徕中学宝湖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六盘山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4.银川市湖畔中学学片区:满城街以东、北京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长城路以北。
5.银川市第六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京路以南、满城街以西、长城路以北。
6.银川市第十三中学学片区(银川市第六中学北校区):包兰铁路以东、贺兰山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北京中路以北。
7.银川市阅海中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沈阳路以南、正源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8.银川市阅海第二中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大连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阅欣路以北。
9.银川市第三十四中学学片区(银川市第六中学南校区):包兰铁路以东、长城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10.银川市第三十六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沈阳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阅海苑西区。
11.银川市第四十中学学片区(银川唐徕中学北校区):包兰铁路以东、北环高速以南、唐徕渠以西、沈阳路以北;黎明村9社、10社、13社(不含凤北家园)。
12.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六盘山路以北;正源街以东、六盘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南环高速以北。金凤二十八小(九年一贯制)启动招生后,学片区将调整。
13.银川市第四十二中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阅欣路以南、唐徕渠以西、贺兰山路以北;西湖苑小区。
14.北师大银川学校(初中部):正源街以东、沈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大连路以北;凤北家园,阅海壹号院。
15.金凤区良田中学学片区:良田镇范围小学毕业生。
八、相关要求
(一)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校要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调整,由学校递交申请报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中小学全部实行“阳光分班”,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切实保障全体学生接受公平教育的权利。
(二)落实少年儿童义务教育规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办公室登记备案。认真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底线。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等优抚对象,优先安排在辖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对申请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优抚对象,探索在提前公示的基础上直接录取,录取人数从学校招生总计划中扣减。银川市教育局、金凤区人民武装部、金凤区消防救援大队、民办学校等单位须于7月5日前将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申报材料提交至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实行“长幼随学”服务。对户籍和居住地没有发生变化,因学片区调整而产生的同一家庭几个孩子在不同公办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难题,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在公办学校有学位时,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人性化服务举措。
(五)健全有序录取机制。为切实保障学生入学机会公开、公正、公平,结合我区中学生源变化实际情况,自2024年秋季小学生入学起,逐步将毕业小学学籍纳入中学招生入学条件,即中学学片区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全部录取;中学学片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探索实施电脑派位摇号入学。
(六)建立招生预警机制。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九、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2 5 年金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成立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中小学为成员单位,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 在金凤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招生入学日常工作和招生入学政策解释,咨询电话0951-5671385。 监督举报电话: 金凤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 三 纪检监察组 0951-5671967,金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0951-5671940。
附件:1.金凤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2.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3.金凤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预警提示
附件1
金凤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2
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依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厅字〔2021〕15号)和《金凤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结合我区招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二)严格落实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向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招生计划。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经核定后的招生计划。
(三)坚持公正公开公平
坚持“程序公开透明、流程规范有序、结果及时公开、监督全面到位”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
二、招生流程
符合民办中小学入学报名条件的学生,实行自愿报名、自主选择学校和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每个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剂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报同一所民办学校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孩子,捆绑参加电脑派位,若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孩子均视为被派中,按人数占学位名额,否则均视为未派中。双胞胎及多胞胎报名后,家长须于报名系统关闭前向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方视为捆绑派位。
(一)招生范围。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优先招收金凤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平台报名登记结束前)的适龄儿童,生源不足时经银川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跨县(区)招生。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优先招收具有金凤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平台报名登记结束前)或金凤区学籍的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生源不足时经银川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跨县(区)招生。
(二)网上报名。2025年7月1日至7月5日,进入平台的“中小学—银川市中小学入学—民办初中(或民办小学)”,先用手机号注册账号,然后选择一所民办中学(或小学)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将收到短信。需要核验证件的,再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簿,前往指定地点核验。
(三)电脑派位。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发布。录取结果现场公布,招生平台及时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民办学校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开展违规招生宣传和考察学生家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有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二)严格招生流程。民办学校报名、核验证件、选取现场家长代表及电脑派位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电脑派位将全过程录像。
(三)规范工作职责。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民办学校负责组织核验报名学生信息等相关资料,须在电脑派位公示后,严格按照派中的学生名单完成报名录取工作;秋季开学后,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照公示结果为派中的学生注册学籍。民办学校不得招收电脑派位以外的学生、不得空挂学籍、不得超过规定班额。一经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违规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在当年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时认定为“不合格”,核减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停止下一年度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资质。
附件3
金凤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预警提示
为积极引导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合理选择就学地点、准备入学条件,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 依据我区中小学摸底收集的各项数据,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生均校舍面积达标率及区域人口居住等实际情况,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科学分析研判,现将202 5 年金凤区城市公办中小学招生情况预警如下:
一、人口密集区域学校。人口密集区域学校分红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区域,红色预警区域表示该学校片区内金凤区户籍学生已处于饱和状态;黄色预警区域表示学校片区内金凤区户籍学生已达到招生计划的90%以上,学位紧张。由于红(黄)色预警区域生源压力过大,学生入学时可能会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多校划片(即一个小区对应多所中小学),届时可能会被调剂安排到周边其他学校就读。预警信息为动态数据,若未来学片区人口减少,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调整预警等级。
二、因金凤区第十六小学和金凤区第二十小学陆续有毕业学生,受银川市第六中学本部办学规模、学片内毕业学生人数增加等因素影响,自2024年起金凤区第二小学和金凤区第三小学毕业生,在银川市第六中学本部学片内购房且户籍于2023年7月31日(含7月31日)以前迁入的2022级至2018级学生,可以安排到银川市第六中学本部就读。2023级及以后两校的毕业学生,不再安排到银川市第六中学本部就读。
三、转学不划分学片区。金凤区所属城市小学3至6年级剩余学位紧张,登记前请查阅“剩余学位表”,理性登记。中学转学和需要转至辖区自治区教育厅、银川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就读的须联系该校或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在平台登记。
03
西夏区
西夏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6月30日,记者从西夏区教育局获悉,《银川市西夏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印发,小学计划招生5290人,初中计划招生4620人。
一、城市小学入学方式
(一)划分片区入学
具有西夏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户主为父母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父母及儿童本人共同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一致,且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类,符合就近划片入学条件,在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根据平台短信提示在7月12日到分配学校核验材料。
(二)统筹调剂入学(按先后排序)
1.符合片区入学条件,但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年满7周岁已办理缓学手续的;
2.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3.适龄儿童随监护人至少一方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学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产权房产且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的;
4.西夏区三代以上多辈人同一户籍、“户房分离”、集体户监护人购房的,以监护人的购房房址调剂;
5.西夏区同一房址初中3年或小学6年内已有入学学生的;
6.具有西夏区户籍并落户在监护人购买的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类的;
7.随迁子女监护人购房的;
8.西夏区户籍租房或挂靠户籍租房的(含公租房和廉租房);
9.随迁子女监护人租房并提供居住证的;
10.其他情况。
(三)入学流程
1.网上登记。未在2025年6月1日至6月10日登记入学信息的适龄儿童,于7月1日至7月5日再次补充登记。家长须选择一种登录方式(详见新生网上登记方式),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登记。
2.片区入学流程。按平台短信提示,由家长在7月12日带入学儿童,持以下资料前往接收学校核验入学材料:
(1)户口簿;
(2)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 学校审验后符合条件的儿童予以注册,不符合条件的儿童退回入学材料。家长接到通知到教育局复审材料后,进行分配。
3.调剂入学流程。城市地区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登记后,根据平台短信提示,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8月下旬收到平台短信,在规定时间内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原件到分配学校报名注册。
4.特殊情况。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须带相关材料提前向分配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二、城市初中入学方式
(一)初中入学
西夏区城市小学毕业生划片入学方式参照“城市小学入学方式”进行(学位紧张的学校,入学学生原则上具有西夏区城市小学毕业年级1年学籍和1年就读经历)。非西夏区城市小学毕业生选择西夏区城市学校就读,纳入统筹调剂分配。
(二)入学流程
1.西夏区公办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指导家长,在“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注册并完善学生信息。毕业小学收取毕业生材料初审后报教育局复审。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入学材料,其子女将纳入统筹调剂分配。
2.西夏区小学毕业生选择参加其他县(区)初中招生的,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分配公办学校。后期又选择在西夏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在秋季学期开学后由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分配。
3.参加分配的毕业生,于8月下旬收到平台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到分配中学报名注册。
4.非西夏区小学毕业生选择在西夏区入学的,家长于7月1日至7月5日选择一种登录方式网上登记(详见新生网上登记方式),根据平台短信提示将材料交至教育局审核,8月下旬收到平台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到分配中学报名注册。
5.西夏区小学毕业选择不在西夏区就读初中的学生,由毕业小学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育局。
三、农村中小学入学方式
(一)西夏区农村户籍适龄儿童或居住在西夏区农村地区的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半(部分学校年满6周岁),由家长在7月12日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地或居住地附近乡镇学校报名注册。
(二)农村地区小学毕业生在秋季开学时间,持户口簿及入学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附近初中学校报名。
(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须带相关材料提前向分配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四、转学工作
(一)登记流程。7月1日至7月5日,家长选择一种登录方式网上登记(详见新生网上登记方式),填报转学学生信息,按平台短信提示将转学材料交至教育局审核,8月下旬收到分配短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分配学校报名注册。
(二)转学规定。初中九年级不办理转学;学生学籍显示异常状态时,不办理转学;已在西夏区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在西夏区内不办理转学。西夏区以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户籍迁移且实际居住地迁移,或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变动且居住地迁移有转学需求的,提交户籍迁移证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等材料可以申请转学,学生转学只在寒暑假办理,最迟在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转学不执行片区政策,须先进行网上登记,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区、市直属学校由该校主管部门负责)。
五、入转学审核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一)西夏区户籍儿童少年。必须提供入学儿童少年与父母(房产持有人)同户的户口簿。不同户的,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父母的《结婚证》。单亲家庭还须提供抚养方有效的相关法律文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监护人户房一致的,须提供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
2.三代同户的,除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材料外,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名下住房材料(同时提供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和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
3.入学儿童少年户籍地住房拆迁安置的,须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分配证明;
4.租房者须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父母双方名下住房材料(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和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房东不动产登记查询单。公租房、廉租房者须提供公租房、廉租房保障卡及协议。
(二)非西夏区户籍儿童少年。必须提供入学儿童少年与父母至少一方同户的户口簿。不同户的还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父母的《结婚证》。单亲家庭还须提供抚养方有效的相关法律文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西夏区购房的,须提供入学儿童少年父母的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或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
2.在西夏区租房的,须提供《居住证》、父母双方名下住房材料(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和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房东不动产登记查询单。公租房、廉租房者须提供公租房、廉租房保障卡及协议。
强调说明:小学入转学后须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明;非西夏区学籍小学毕业生和转学学生还须提供《学籍基本信息表》。 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银川市个人房屋备案信息查询证明有效期均为5月6日至8月5日。
六、2025年秋季入学新生网上登记方式
方式一:打开“我的宁夏APP”—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网上申报”;
方式二:打开“宁夏政务网(https://zwfw.nx.gov.cn/)”—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网上申报”;
方式三:微信搜索并关注“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如愿入学服务—选择“中小学—银川市中小学入学—西夏区—按提示进行信息登记”。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西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夏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计划一览表
西夏区2025年公办中小学学片区划分一览表
学片说明:学片边界的街(巷)如无另外的说明,均以街(巷)的中轴线为准来确定以南、以北或以东、以西。
一、西夏区2025年公办小学片区
(一)西夏区第十小学教育集团一小校区
新干线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宁朔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二)西夏区第十小学教育集团宁华校区(银川市宁华学校小学部)
110国道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新干线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备注:(1)该校原为西夏区第二小学,2025年秋季转型的九年一贯制学校;(2)小学部在原西夏区第二小学校址就读。
(三)西夏区第八小学教育集团三小校区
同心北街以东,怀远西路以南,文萃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四)西夏区第四小学
丽子园北街以东,淳风巷向东延伸至铁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备注:(1)2026年起调整为丽子园北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北京西路以北;(2)调整区域内(丽子园北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淳风巷向东延伸至铁路以北)符合2025年12月31日前房户一致条件的保持原学片政策,其他情况按照新学片政策执行。
(五)西夏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西夏区第五小学)
金波北街以东,学院东路以南,丽子园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六)银川市中关村小学
丽子园北街以东,培华路向东延伸至铁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淳风巷以北。
备注:(1)2026年起调整为丽子园北街以东,培华路向东延伸至铁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贺兰山路以北;(2)调整区域内(丽子园北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淳风巷向东延伸至铁路以北)符合2025年12月31日前房户一致条件的保持原学片政策,其他情况按照新学片政策执行。
(七)西夏区第七小学
1.宁朔北街以东,大连西路以南,文昌北街以西,广武巷以北;
2.文昌北街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同心北街以西,怀远西路以北。
(八)西夏区第八小学
育林巷以东,北京西路以南,金波街以西,黄河路以北。
(九)西夏区第九小学
1.同心北街以东,朔方路以南,文萃北街以西,怀远西路以北。
2.学仕园、宁大附中家属院。
(十)西夏区第十小学
文昌北街以东,怀远西路以南,同心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十一)西夏区第十一小学
1.文萃北街以东,怀远东路以南,金波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2.金波小区北区、二公司家属院。
(十二)西夏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十二小校区
宁朔北街以东,广武巷以南,文昌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十三)西夏区第十三小学
1.文昌北街以东,学院西路以南,金波北街以西,贺兰山西路以北;
2.同心北街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文萃北街以西,朔方路以北。
(十四)西夏区实验小学
金波南街以东,北京西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黄河西路以北。
(十五)西夏区第八小学教育集团十五小校区
110国道以东,北京西路以南,文昌南街以西,长城西路以北。
(十六)西夏区第九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西夏区第十六小学)
文萃南街以东,长城西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南绕城以北。
(十七)银川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梧桐校区(西夏区第二十小学)
1.文昌北街以东,北京西路以南,同心南街以西,长城西路以北。
2.同心南街以东,北京西路以南,育林巷以西,黄河西路以北。
(十八)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教育集团文萃校区(银川市文萃小学)
文萃北街以东,沈阳路以南,培华路以北,包兰铁路以西。
(十九)西夏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西校区(西夏区第二十二小学,新建)
1.同心南街以东,黄河西路以南,丽子园南街以西,长城西路以北。
2.文昌南街以东,长城西路以南,文萃南街以西,南绕城以北。
(二十)银川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小学(西夏区第十七小学)
富宁村及周边地区。
备注:2025年,银川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小学毕业生直升银川市第十八中学;2026年有1年及以上银川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小学学籍并实际就读,2027年有2年及以上银川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小学学籍并实际就读,2028年起有3年及以上银川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小学学籍并实际就读,直升银川市第十八中学。
(二十一)西夏区第四小学教育集团十八小校区(西夏区第十八小学)
110国道以东,北绕城以南,丽子园街以西,沈阳路以北。
(二十二)西夏区第八小学教育集团平吉堡校区(西夏区平吉堡小学)
平吉堡农场及周边地区。
(二十三)西夏区第十一小学教育集团南梁校区(西夏区南梁小学)
南梁农场和农科院及周边地区。
(二十四)银川市中关村小学教育集团芦花洲校区(西夏区芦花洲小学)
芦花洲小区、芦花苑小区和同阳社区及周边地区。
(二十五)西夏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华西校区(西夏区华西希望小学)
镇北堡镇,不含团结村。
(二十六)西夏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奕龙校区(西夏区奕龙希望小学)
团结村。
(二十七)西夏区第九小学教育集团兴泾一小校区(西夏区兴泾一小)
西干村。
(二十八)西夏区第九小学教育集团兴泾二小校区(西夏区兴泾二小)
泾河村、泾华村兴台组和兴盛村。
(二十九)西夏区第八小学教育集团兴泾三小校区(西夏区兴泾三小)
1.文昌南街以东、包兰铁路以西、清泉路以南、观平路以北。
2.兴泾镇泾华村惠台组及兴盛村北泉组、泾华组。
(三十)西夏区第九小学教育集团中石油校区(西夏区兴泾镇中石油希望小学)
1.泾华村三角地组以东,文昌南街以西,南绕城以南,观平路以北。
2.兴顺苑社区。
二、西夏区2025年公办初中片区
(一)北方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教育集团东校区(银川市第十四中学)
1.文昌北街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同心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2.文昌南街以东,北京西路以南,文萃南街以西,黄河西路以北。
(二)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教育集团北校区(银川市第十六中学)
1.同心北街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文萃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2.文昌北街以东,培华路以南,丽子园北街以西,贺兰山西路以北。
(三)银川市第十八中学
1.宁朔北街以东,学院西路以南,文昌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2.江南小区、红领地小区。
3.银川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小学毕业生。
备注:2025年,银川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小学毕业生直升银川市第十八中学;2026年有1年及以上银川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小学学籍并实际就读,2027年有2年及以上银川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小学学籍并实际就读,2028年起有3年及以上银川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小学学籍并实际就读,直升银川市第十八中学。
(四)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
1.文萃南街以东,北京西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黄河路以北;
2.舜天嘉园(东区、西区)。
备注:(1)该片区内西夏区实验小学、西夏区第八小学的毕业生,2025年有1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026年有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027年起有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方可在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就读,其他情况调剂入学;(2)2026年起,舜天嘉园片区内符合2025年12月31日前房户一致条件的就读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其他情况就读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银川市第四十五中学)。
(五)宁夏大学附属中学
文萃北街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丽子园北街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六)银川市中关村中学
丽子园北街以东,培华路向东延伸到铁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北京西路以北。
备注:西夏区第四小学、银川市中关村小学和芦花洲小学的毕业生,2025年有1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026年有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027年起有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方可在银川市中关村中学就读,其他情况调剂入学。
(七)银川一中教育集团文萃校区(银川市文萃中学)
文萃北街以东,沈阳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培华路以北。
(八)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银川市第四十五中学,新建)
文昌南街以东,黄河西路以南,包兰铁路以西,南绕城以北。
备注:2025年开始招生,暂借西夏区第二十二小学校址,学校建成后迁回。
(九)银川市第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八中校区(银川市第八中学)
西夏区第十八小学、南梁小学、农科院小学的毕业生。
(十)银川市第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华西校区(西夏区华西希望中学)
西夏区华西希望小学,西夏区奕龙希望小学,南梁小学,农科院小学的毕业生。
(十一)银川市中关村中学教育集团兴泾校区(西夏区兴泾中学)
西夏区第九小学教育集团兴泾一小校区、西夏区第九小学教育集团兴泾二小校区、西夏区第八小学教育集团兴泾三小校区、西夏区第九小学教育集团中石油校区的毕业生。
(十二)西夏区第十小学教育集团宁华校区(银川市宁华学校初中部)
1.110国道以东,贺兰山西路以南,宁朔街以西,长城路以北(不含江南小区和红领地小区)。
2.平吉堡小学的毕业生。
备注:(1)该校原为西夏区第二小学,2025年秋季转型为九年一贯制学校;(2)初中部在银川市第二十五中学就读。
三、其他
1.西夏区农科院小学2025年秋季起停止招生;
2.银川市第二十五中学2025年秋季起停止招生。
银川市西夏区2025年招生预警提示
现将银川市西夏区2025年城市区域公办中小学招生情况预警如下:
一、预警等级说明
红色预警:该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摸底人数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学位处于完全饱和状态。
黄色预警:该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摸底人数已达学校招生计划数的80%—100%,学位紧张。
二、西夏区中小学学校预警信息
三、预警提示
(一)建议家长谨慎选择在预警等级为红色及黄色的学校片区内购房置业。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未来或将按照教育部要求,结合辖区学龄人口增减、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的变化,探索实施“多校划片”方式,适度调整片区范围,并适时向社会发布。
(二)预警信息为摸底信息,属于动态数据。若未来片区人数减少,西夏区教育局将适时调整预警等级。
西夏区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为了帮助各位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招生政策,现就大家比较关注的招生问题进行解读。
1.西夏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入学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原则上,2025年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9年8月31日,农村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9年2月28日。
2.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推迟一年入学,该如何办理?
答:如果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延缓入学,可以由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申请材料,报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审核备案。
3.想知道自己孩子的片区公办小学和公办初中是哪所,该咨询哪里?
答:家长可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2025年西夏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通过电话咨询或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查询。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对迁户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区入学迁户时间要求为入学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以2025年为例,迁户时间要求为2024年12月31日前。
5.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方式是什么?怎样报名?
答:公办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公办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相应的辖区报名入口登记报名。
6.外来随迁子女能在银川上学吗?
答:能,根据“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外来随迁子女从银川的初中学校毕业后,可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
7.如果报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被录取上,还能回片区内的公办学校就读吗?
答:报名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没有被录取的,可以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片区公办学校就读;片区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按照就近分配原则予以调剂。
8.教育优抚对象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9.中小学招生工作的保障机制有哪些?
答:一是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不得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全面实行中小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坚决纠正违规招生行为。二是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完善一县一案、一校一案控辍保学方案,建立适龄儿童(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含失学学生)、辍学学生“三本台账”,认真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三是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校园网及“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大对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
10.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怎样进行监督?
答:教育局将加大对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的督查力度,加强招生入学全过程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及时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以及乱收费行为。同时,特别提醒各位家长,中考体育重在日常训练,银川市不指定任何中考专用器材,请广大家长不要轻信网络宣传。
记者:李阳阳 刘旭卓 肖梦琪
来源:如愿入学服务
编辑:王瑜婧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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