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鹿城发布
资料:区民政局
根据《浙江省2025年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鹿城将为全区7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无需老人自费。
一、保障全面,守护无忧
保障对象:鹿城区户籍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保障时间内,出险时年满70周岁即可享受对应保险权益。)
保障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报案时间最长延长至2027年6月29日)
保障亮点:
保险责任
赔偿限额
意外身故/伤残
特定场所、特定活动最高赔付1.5万元,其他场所最高赔付1万元
意外医疗费用
2000元
意外住院津贴
30元/天,单次住院最高100天,年累计100天
须知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什么是“指定场所”和“特定活动”?
特定场所:旅游景点、公园以及经民政部门确定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年食堂、文化礼堂、老年电大等非经营性的为老服务场所。
特定活动:由政府机关、部门或社会组织举行的各种针对老年人的公益性活动及会议。特定交通工具:公交车、城乡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轨道交通、水上交通、飞机等公共交通。
保险人参加社会基本医疗-含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的,免赔为100元,给付比例100%,门诊急诊限2000元;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的,意外医疗费用补偿的免赔额100元,给付比例95%,门诊急诊限额2000元。
适用场景:老年人在出现交通事故、溺水、火灾、中毒、高空摔落(落差范围2米以上)、雨雪天气路面结冰滑倒、居家意外等意外情况下,可启动报销。
二、理赔便捷,服务贴心
理赔所需材料
1. 被保险人户口本
2. 银行卡复印件
3. 被保险人身份证
4. 银行卡复印件
5. 住院需要提供住院大病历(包含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疗证明书、手术记录、检查报告单等)(仅在产生意外住院时需要提供)
6. 发票原件(包括住院发票或门诊发票)
7. 费用明细清单
8. 门急诊病历
9. 死亡证明(仅意外身故时需要提供)
10. 火化证明(仅意外身故时需要提供)
11.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仅意外身故时需要提供)
三、快速联系通道
保险联系人
电话
负责老人
胡女士
滨江街道户籍
七都街道户籍
蒋先生
双屿街道户籍
广化街道户籍
蒲鞋市街道户籍
张女士
五马街道户籍
南郊街道户籍
大南街道户籍
宫先生
南汇街道户籍
松台街道户籍
黄先生
丰门街道户籍
仰义街道户籍
山福镇户籍
藤桥镇户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综合咨询电话:88870772
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支公司
办公地址:鹿城区黎明西路342号人保财险鹿城支公司702室
四、重要提醒
发生意外后,治疗结束,请尽快报案
家属请协助老年人了解权益,留存好医疗票据
无需缴费!政府统一投保,安心享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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