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2025年6月27日,厦门象屿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次回购注销涉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406,32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33% 。- 因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0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这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6,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2024年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67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295,392股,以及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5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84,130股。
回购价格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3.87元/股。首次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3.8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股本变动及影响
注销完成后,以公司2025年6月27日总股本2,806,369,661股为基础且仅考虑前述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2,806,369,661股减少为2,768,963,339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债权人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2025年7月2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不同类型债权人还需按要求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债权申报方式: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申报期间为2025年7月2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 - 12:00;14:00 - 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B栋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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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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