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出台的《关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推进园区协作发展的通知》进行宣传解读。
为让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园区协作发展步入“快车道”,为发展壮大园区经济提供新动力,《通知》明确了利益共享机制的适用范围、协作类型和税收及经济指标分享办法。通过政府间合作推动促成跨区域园区共建、增量企业项目落地的,合作双方(地方政府或园区)可以协商分享协作带来的税费收入、经济指标;鼓励通过园区合作共建、园区优化整合、发展“飞地经济”、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协作、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或异地迁建等形式开展协作;协作形成的税费收入由属地征收,省级分享部分按现行财政制度执行,地方留成部分根据合作双方约定,按程序开展财力划转,协作形成的经济指标,包括投资、产值外资、外贸等,按现行规定在属地纳统,根据合作双方约定比例分别纳入各自考核评估口径。
昆明、瑞丽、保山产业园区相关负责人分享了园区发展中的好经验和做法。昆明市创新建立跨区域产业协作“1+2+N”机制,通过产业共谋、利益共享,推动县区间由竞争转向“竞争+合作”,达到了“1+1>2”的效果,近两年累计推动10个重点产业项目跨区域落地;保山市创新实施“园中园”发展新模式,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强调成本共担、利益共享,2024年“园中园”产值达116.4亿元,产业集聚效应凸显;瑞丽市发挥区位、政策、绿色能源等优势,以市场化为牵引推动瑞丽沿边产业园建设和产业培育,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开展园区协作共建,招引头部企业建设10个“园中园”项目,2024年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9%。
记者 姜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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