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为营造安全文明交通环境,5月26日起,广州市多部门在重点地铁站口开展多轮次交通环境联合整治行动,经过一段时间的大力整治,地铁站口周边电动自行车通行和停放秩序有所改善。现阶段,重点地铁口悬挂号牌电动自行车的占比明显提升。
现场:
有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行驶被罚款
6月26日起,整治行动持续升温加力,由地铁站口的停放点拓展至主干道周边区域的停放点,对停放在主干道周边区域的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依法取证后进行扣留。此外,广州交警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前往外卖站点进行检查,严查停放在外卖站点的电动自行车涉牌违法行为,多管齐下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6月26日上午,广州交警在东风路与仓边路附近设置电动自行车整治点。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一辆挂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扣车处理。据现场交警介绍,经查询,该车的牌照已经注销作废了,“所以再用这个牌照上路,我们要依法进行扣车处理。”
现场一名外卖小哥驾驶无牌照电动自行车经过时被交警拦下,最终,该外卖小哥因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没有戴头盔、在人行道上行驶,被交警罚款并扣车处理。此外,现场也有不少电动自行车因为没有正确悬挂号牌、遮挡号牌而被交警罚款。
据悉,今天截至发稿时,全市在主干道周边区域、外卖站点等依法查扣无牌、假牌等违法电动自行车1306台。
“两个办法”9月1日实施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管理,根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要求,经过前期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广州交警正式发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下称“两个办法”),“两个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详细规定了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补换领号牌的具体情形、不予办理的情形以及涉及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号牌登记或补换领牌证的相关法律责任。《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纳入专用号牌管理,明确规定驾驶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黄底黑字的专用号牌。
“两个办法”出台后,广州交警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开展电动自行车涉牌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统筹教育劝导、执法处罚,全面强化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
交警提醒
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属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按照《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两个办法”,依法依规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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