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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张馨月
实践教学基地是衔接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实务部门(单位)专业人才需求的重要平台。实践教学既是高等院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从而实现学以致用这一根本目标的重要环节,也是实务部门(单位)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智力资源、人才资源促进自身专业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法学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充分利用校外力量完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6月18日上午,吉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和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正式签署“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并举行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吉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副院长郭衍宏、法学系主任宋卉、法学教授郭宏莅临铁西法院,铁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峰及相关院领导和干警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郭衍宏和铁西法院副院长杨勇共同为基地揭牌。
座谈会上,丁峰介绍了铁西法院工作情况。铁西法院每年审理大量不同性质和类型的案件,具有为师大法学学生提供实践教学的良好条件。铁西法院将结合经法学院的人才培养规划、教学计划以及法院的工作实际,不遗余力地为学生们提供切实有效的实践教学方式,给学生们带来更多努力学好法学、献身法治建设的动力与启发,在实践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良好法治氛围。同时,也殷切希望经法学院为铁西法院的法学理论调研工作提供人才和智力方面的支持。
郭衍宏代表学院感谢铁西法院对学院人才培养的帮助,此前法院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深受学院师生们欢迎。未来学院将结合教学计划,以多功能实践教学基地为平台,把课堂教学融入法院的司法实务工作之中,以全新的教学模式助推新时代司法实务人才的培养。
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是吉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和铁西法院深化合作的新起点。双方将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双向互补,共同发展,为深化法学教育与实践衔接、服务地方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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