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因文明而美好
交通因文明更安全!
作为城市的主人
我们既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
也是文明安全的践行者
守护自己的平安幸福
建设和谐美丽新乐山
需要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
时时守交规、处处讲文明
并带动身边人
共同打造文明安全的交通新风尚!
斑马线、生命线!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时
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
翻越护栏❌、闯红灯❌
这些不文明更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极其危险!
代价惨痛!行人翻越护栏被撞伤
2025年4月26日早上,潘某某驾驶川LYV***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乐山市市中区岷江二桥方向沿嘉州大道往春华路方向逆向行驶。
06时25分,当该车逆向行驶至嘉州大道与嘉祥路交叉路口时,与其行驶方向从右至左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横过道路的行人薛某某相撞,造成薛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行人过街请走斑马线,严禁随意横穿马路、翻越护栏、闯红灯!
机动车行至斑马线前,务必主动减速、停车礼让行人!
驾驶、乘坐摩托车、电动车,务必佩戴安全头盔!不载人、不抢道,靠右行、不逆行!
停放车辆,无论汽车、摩托车、共享单车,都应停放在停车线以内,有素质、又规范、更安全!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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