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川法院寨里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原、被告为表达感激之情,共同赶来寨里法庭当面表示感谢。
本案原告董某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判决被告杜某支付其劳务费17000元。法院受理这一劳务纠纷案件后,为了更好化解矛盾纠纷,首先委托驻庭人民调解员“热心大妈”刘伟进行调解。刘大妈接收案件后,先是调查了双方当事人和案件的基本情况,发现被告自小跟随原告父亲学习武术,两人系师兄妹关系,后来被告从事大棚种植工作,原告在被告处从事勤杂工作一年有余。原告表示被告应支付其劳务费20000元,扣除已经支付的3000元外,剩余17000元一直未支付,因现在生病急需用钱,故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
了解了原、被告的特殊关系和基本案情后,刘大妈有了解纷思路,于是把原、被告双方叫到法庭分别进行调解。刘大妈首先找到被告,和他用心交流,被告也将心中的委屈告诉了大妈。原来被告因与原告是师兄妹关系,一直以为原告到自己的大棚从事勤杂工作就是出于师兄妹的情谊。后来原告生病,被告还给了原告3000元现金助其看病,没想到原告把这当成了应该支付的劳务费,向被告继续追要劳务费17000元,还把被告告上了法庭,为此被告心里想不通。被告向大妈表示:“如果原告因生病需要继续用钱,自己作为师兄肯定是会帮忙的,没想到师妹会向自己要劳务费还把自己告上了法庭,自己心中的怨气实在解不开。”刘大妈听被告说完后赶紧借机开导被告:“你俩本是多年师兄妹关系,况且原告实实在在在你那里干了一年的活,她也是因为生病急需用钱,不得已才把你起诉到法庭,你难道不能理解她的难处吗?”刘大妈耐心细致的劝解,逐渐缓和了被告的情绪。眼看矛盾有了化解的迹象,她赶紧去另一边劝说原告:“被告其实也念着你们的师兄妹感情,现在的情况更多是因为他心里有气,不如退让一小步,帮助被告消解心中的怨气,既能化解你们的矛盾也不伤害多年的感情。”最终,经过刘大妈与原被告及双方亲友的多次协商,被告同意支付原告15000元,分三次到账,双方当事人及亲友都很满意,大家握手言和。离开法庭时刘大妈还握着原被告的手特意嘱咐:“虽然这件事闹到了法庭,但是现在矛盾已经化解了,两边也没伤和气,以后还是兄妹!”双方当事人都很感激,连连向刘大妈道谢,并于近日专程赶到法庭再次当面向刘大妈表示感谢。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淄川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生动实践。接下来,法院将继续坚持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的办事态度,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终效果为目标,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供稿人:寨里法庭 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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