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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石油勘探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同仪公司在一次关键竞标中意外“掉单”,而中标方太兴公司的技术方案竟与同仪公司未公开的核心技术高度雷同。一场竞标“掉单”背后,竟隐藏着技术秘密窃取与知识产权的法律博弈!历经5年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最终一锤定音!这一案件的复杂程度揭开了企业技术秘密保护的痛点,一起了解下:
案件回顾
从“技术空白”到“维权胜利”
同仪公司是石油勘探领域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07年起开始研发高温潜油电泵机组,先后完成适应辽河油田、西北油田等特定工况的设备研发试验,填补了国内在该领域的技术空白,打破国外厂商对我国多年“卡脖子”的技术限制,市场前景广阔。
然而,同仪公司却陷入了一场持续多年的技术秘密被侵权风波。
2020年底,太兴公司以雷同技术中标,而同仪公司调查发现:
太兴公司法定代表人曲某曾是同仪销售主管,2014年,曲某离职后创立了太兴公司,利用在同仪公司工作期间结识同仪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白某、曾某以及其他生产销售人员的人脉关系,挖走15名核心员工;
2020年4月,曲某又创立凡舟公司,修建起高温潜油电泵机组试验台。并联合太兴公司申请8项专利,白某、曾某等为专利的原始发明人,专利内容均源自同仪未公开技术。
同仪公司先后向法院提起专利权权属诉讼和技术秘密侵权诉讼。一审法院认定:
涉案专利技术实质为同仪公司研发成果,相关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归属于同仪公司;
侵权方构成“不正当手段获取技术秘密”,两公司赔偿同仪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曲某、白某、曾某等人承担连带责任。
凡舟公司等不服,向最高法提起上诉,请求改判驳回同仪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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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焦点
技术秘密的认定与权属之争
法官查阅上千页卷宗、梳理双方证据材料,与其他技术类案件不同,技术秘密侵权纠纷的一大特点是证据繁多琐碎。那么,如何在海量证据中清楚地认定事实?成为该案的关键焦点。
一、确定涉案技术权属
凡舟公司等上诉方认为,涉案技术信息是某高校接受同仪公司委托后专门组建研究团队研发的成果,因此该技术信息的合法权利人是某高校,而不是同仪公司。凡舟公司等上诉方提交了某高校与同仪公司签订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以及“SADG高温电潜泵”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试图证明涉案技术秘密应归属于某高校。但法院发现:
该委托开发合同签订时间晚于鉴定材料,二者的“技术目标”“技术方法和路线”等内容并不对应,况且,涉案技术信息与鉴定材料也不完全对应,无法证明高校权属主张。
研发团队并非全部来自高校,结合白某、曾某与同仪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员工保密协议,银行代发工资清单,同仪公司按次和按固定数额支付费用等证明,合议庭认定白某、曾某是同仪公司的兼职员工。
凡舟公司等上诉方始终未能提供能指向由某高校独立研发并留存的材料。相反,同仪公司提供了盖有公司公章等的涉案技术信息相关的全部图纸,并对每一项技术信息的内容和范围都进行适当描述,对每一项技术信息所针对的特定技术问题、采取的针对性解决手段、技术手段之间的配合考量及取得的有益效果均作了自洽的说明。
经论证,合议庭最终认定同仪公司是涉案技术信息的合法权利人。
二、确定技术信息是否构成技术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技术秘密必须同时满足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三个构成要件。
“对于‘秘密性’这个争议点,凡舟公司等采用文献组合的方式提供了专利公开文本、论文、工具书等,未能提供一份单一、完整的文献来与任一项技术信息进行比对,并不能证明涉案技术信息被所属领域相关人员普遍知悉或容易获得。”办案法官解释说。
合议庭查明,同仪公司与白某、曾某等签订员工保密协议或者包括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也采取了相应合理的保密措施,满足保密性要求。
另外,本案各方当事人对商业价值不存在争议。综合分析后,涉案技术信息构成技术秘密。
考虑到白某、曾某都是高校老师,长期专攻科研,对公司之前研发都作了很多贡献。2024年11月20日,同仪公司向法庭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明确表示放弃对白某、曾某主张损害赔偿。
二审法院合议庭认为,涉案技术秘密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研发成本较高,被诉侵权人的侵权获利较大、侵权情节较为严重且主观过错明显,结合同仪公司在二审中的放弃申请,在对一审判决的部分判项予以变更的基础上,实质维持一审判决酌定的1000万元损害赔偿数额。
结语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技术秘密是企业获得长远发展、抢占市场空间的有力武器,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安身立命之本。同仪公司的胜诉不仅是个案的胜利,更是对"窃密式竞争"的有力震慑。在创新驱动发展的今天,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这起案件给科技创新型企业以警示:
强化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企业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将其视为核心资产。从高层管理者到基层员工,都应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理念。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重视证据留存:要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管理,技术研发过程中,保留研发图纸、实验数据等原始记录;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留痕,委托外部机构研发时,需在合同中明确技术归属。
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当遭遇知识产权侵权时,企业要果断采取法律行动。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侵权证据,为诉讼提供有力支持。
来源 | 综合最高人民法院网信息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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