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李长需
惩戒过了头,就不是惩戒。
6月15日,江西瑞金一中走廊上的一幕,让很多人感到不适:六七名学生齐刷刷跪伏在地,在冰冷瓷砖上书写检讨书。视频记录的画面里,学生们蜷曲的脊背与教师徐某某的背影,构成了一副刺眼的教育浮世绘。
当天,瑞金市教体局发布通报称,经核查,瑞金第一中学教师徐某某在教学管理中存在体罚学生行为,现已对其停职检查,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徐老师的教育方式,确实值得商榷。教育需要惩戒,但更需要把握分寸,决不能以伤害学生尊严为代价。
教育惩戒的本意,是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新修订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确赋予了教师适度的惩戒权,但这绝不意味着教师可以肆意妄为。让学生当众下跪这种方式,显然已经超出了合理惩戒的范畴,变成了对学生人格尊严的伤害。这种惩戒方式,不仅违反教育法规,更可能给正处于青春期敏感阶段的学生造成长期心理阴影。
在中国文化中,下跪有着特殊的象征意义。它往往代表着臣服、认错,甚至是屈辱。教师让学生集体下跪,不仅是对学生躯体与精神的肆意矮化,更无形中强化了一种不平等的师生关系。这种教育方式传递出的信号是:犯错就要低人一等,就要放弃尊严。这与现代教育提倡的平等、尊重的理念背道而驰。
心理学研究表明,青少年时期是自我认同形成的关键期。这个阶段的孩子特别在意他人的看法,公开羞辱很可能导致他们产生自卑、社交恐惧等问题。有数据显示,经历过公开惩戒的学生,日后更容易出现人际交往障碍,甚至影响其作为公民的社会参与能力。教育应该帮助学生建立自信,而不是摧毁他们的自尊,这是教育的底线。
当然,我们也要理解教师面临的管理压力。现在的学生确实不太好管,但这不能成为其采取极端手段的理由。优秀的教师完全可以通过谈心、制定班规等方式引导学生,而不必诉诸于伤害尊严的惩戒。日本一些学校推行的“学生议会”制度就很有借鉴意义,让学生参与规则制定,既培养了责任感,又减少了对抗情绪。
教育的真谛,在于唤醒而非驯服。陶行知先生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真正的教育,应该培养的是能够独立思考又能够有尊严地生活的人。如果我们的教育让学生学会了低头认错却失去了挺直腰杆的勇气,那无疑是失败的。
瑞金一中的这起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它提醒我们不断反思:什么样的教育,才能真正培养出健全人格的学生?是让学生学会顺从,还是教会他们思考?是培养听话的“乖孩子”,还是塑造有主见的现代公民?答案不言而喻,但实现这个目标,还需要教育理念的更新和教育方法的改进。
说到底,教育惩戒的边界在于尊重。没有了这个前提,任何惩戒都可能变成伤害。当我们谈论教育时,永远不要忘记:我们要培养的,是能够堂堂正正站立的人,是挺直腰杆葆有尊严的人。这样的人,才能真正肩负起建设美好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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