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6日凌晨4点多钟,一群不明人士进入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上王各庄村村民王云生承包了25年的景观名木树林,在没有合法采伐和移栽证的情况下强行断根挖树数十棵。经报110,得知他们是天津蓟州人,是村委会把这4千多株名树以五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们。
王云生说,我在这里已承包了25年,这56亩的景观树林,我种树、养护,加上承包费已投入了上百万元,虽然按合同说承包已到期,但合同中还规定了有我80%的树款未给,所以我有权力保护我的财产不受损失。再者说一切都应依法办事,王云生在这片树林中种的都是名贵景观树,如:银杏、海棠、国槐、法桐等。
2025年3月15日实行的国务院第800号令《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对名木均实行一级保护,不受树龄限制”。第17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实施下列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一)非法采伐、移植古树名木。
(二)断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
(六)破坏古树名木保护设施。
第26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采伐、移植古树名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涉及实行一级保护的古树名木,处每株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天津市树木砍伐条例》(2022年修订版)第2条规定:“禁止无证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违者将面临高额罚款(最高每株100万元)。”
但上王各庄村委会却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将王云生56亩林地中的4千多株名木以5万元的底价对外拍卖,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树木银杏120棵,国家二级保护树木国槐2152棵,国家重点保护树木西府海棠1745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即便是双方同意买卖树木,没有相关的审批文件也是应当禁止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当场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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