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园郡台小区位于李沧区石牛山路177号,北侧有个废品收购站堆存不少废品垃圾,对环境有影响,另外居民反映4号楼到15号楼顶楼电梯间运转时产生噪音大。
6月3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建设管理局、九水街道办事处表示,华新园郡台小区北侧青龙山南山地块位于李沧区惠水路以北、石牛山路以东、青龙山以南,权属为九水街道郑庄社区集体土地,2024年2月由社区出租给王某某开设废品收购点,已取得营业执照,注册经营场所是李沧区青山路9号,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该废品收购点距华新园郡台小区约500米,主要经营废旧金属、木材回收等业务,占地面积约1500平米,院内大部分地面未硬化,现场露天堆存废旧金属、废旧木制品约400立方米;未落实《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中关于场地规范、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对周边造成影响。
华新园郡台小区为2024年验收的新建小区,共13栋楼,其中,4-15号楼共设置19部无机房乘客电梯,驱动主机位于井道顶部,控制柜设在顶楼电梯间,19部电梯定期检验,最近检验日期均为2024年12月18日,处于有效期内。电梯维保公司每月对电梯维护保养2次,最近维护保养时间为5月13日至14日、5月27日至28日。
6月3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19部电梯运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2024年7月27日,华新园郡台小区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对住宅建筑隔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目前,正在联系有资质单位对居民室内噪声开展检测。
有关方面对该废品收购点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清除堆存的废品垃圾,并立案处罚。督促郑庄社区加强废品收购点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和保洁。加强对小区电梯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期检测、维护保养。根据噪声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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