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了这么一件事《》,案件非常简单,2024年9月,陈先生追求李女士期间一同出游并支付全部出国旅游费用,结束后陈先生想AA却遭到拒绝,无奈把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平摊。李女士却表示是陈先生主动追求,双方自愿且从未答应过AA,拒不支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不当得利的构成前提是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而取得的利益。而本案从双方聊天记录内容可以明确看出,陈先生是在追求李女士过程中,在明知且自愿的情况下为李女士支付了此次旅游费用,而李女士从始至终未曾同意过由本人承担该笔费用,故李女士的得益既不构成不当得利,也无其他应当返还的法律依据,故对陈先生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公众号:杭州日报
这无疑和我们之前聊过的《》如出一辙。
这个事吧,其实本来没什么好说的,放到10年前甚至根本起不了一点波澜。严格来说,法律上确实是挑不出什么毛病。但如果按照“知心姐姐”的操作,那法外还有情感呢,合法归合法,憋屈也是真憋屈。
陈先生当初掏钱的时候多潇洒多慷慨,追爱的诚心天地可鉴,但基于这种情况自愿奉上的舔狗基金追求经费,怎么能事后反悔呢?人家什么性别你什么性别?学什么事后撤销呢?当初脑子进的水泼了出去,能收得回来吗?
法律只保护“说出口的承诺”(追求期间的投入是自愿的),保护不了“心里的算盘”(追求不上我就要把钱收回),自己认为是投资没有用,法律只当你是在打赏。
而女方那边也是熟门熟路,一直就没答应过要AA。这就造成谁主张付钱谁就吃亏,而她选择默默接受花钱反而赢了面子赢里子。唐妞不等式运用得炉火纯青,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沉默是金”。
如今这个社会环境,很多男生的思维还停留在多年前,想着追求一定要大方!只有付出才有回报!但现实却给这样的老实男生上了一课,人家接受你的付出,却完全可以不给你一丁点回报。法律就告诉你,付出时不说清楚等于白给。所谓“爱情投资”还不如把钱扔水里,后者起码还能听个响。
当然如果按照曾经的江湖道义来说,一起玩是应该AA,不想跟人家谈恋爱就不应该占人家便宜。但法律却给了江湖道义一耳光:你甭管女方是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但你自己肯定是揣着糊涂装明白。法律允许“高情商装傻”,但不会支持你“低情商讨债”,谁让你事先不签个协议的?
说到底本案的精髓就在于,女方“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受到了法律的捍卫。男方的“舔”被视作为“赠”,女方的“装”被认证成“智”,至于我们这些围观群众也是大饱眼福:原来最高级的占便宜,是有法院给你撑腰!
最后简单说一句:舔狗经济是绝对回不去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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