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官方网站2025年2月6日发布的《2024年河南调查总队主要调查数据》河南调查总队-年度数据,意味着2025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死亡(残疾)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已发生变更。
2024年度:
河南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52.30元
河南省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955.90元
【按常住地分】
2024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27.40元/年(2025.02.06)
2024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506.90元/年(2025.02.06)
2024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30.00元/年(2025.02.06)
2024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514060元/年(2025.02.06)
以上数据来源:河南调查总队-年度数据。
http://hazd.stats.gov.cn/dcsj/show-334.html
二、同命同价!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确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总之,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再区分城乡居民分别计算,改为统一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城镇居民指标计算,即: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河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42027.40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26506.90元/年进行计算。
这也就意味着,河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中,死亡赔偿金最高将达到(60周岁以下的):42027.40元/年×20年=840548元,比2024年度804690元高了35858元。
河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中,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为:26506.90元/年×扶养年限÷扶养人人数×伤残赔偿系数。但最高26506.90元元/年×20年=530138元。
三、2023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伤残赔偿数额,是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2〕14号)(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基础上进行计算的,计算公式详见如下内容:
(一)2023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如果受害人死亡可以参考,如果受害人没有死亡请忽略):
定义: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费用。
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42027.40元/年× 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城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42027.40元/年×[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42027.40元/年×5年
***特别提示:
(1)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涉及死亡赔偿金需要提供死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能证明死者的年龄。如果死者在六十周岁以下,则死亡赔偿金按照二十年算,年龄在六十岁基础上多一年则在年份上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则按照五年计算。
(3)涉及死亡赔偿金还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2、丧葬费计算公式(如果受害人死亡可以参考,如果受害人没有死亡请忽略):
定义: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亲属为了处理其丧葬事宜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计算公式: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或者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特别提示:
202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132元,丧葬费42792元(2024.7.18);
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4156元,丧葬费为42078元(2024.07.05)
根据案例检索情况,有判决按照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32元/月支持丧葬费的,也有判决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4156元/年标准支持丧葬费的,所以建议按照月平均工资7132元(7132×6个月)主张丧葬费。
2024年河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各行业平均工资统计数据一般在2025年6/7月份左右公布,在河南省统计局尚未公布之前仍然采用2024年河南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3、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定义: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维持其正常生活的费用。
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扶养人数×伤残系数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26506.9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26506.9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26506.90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按照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26506.9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伤残赔偿指数)
***特别提示:
(1)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被抚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下面的原则确定,即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除第(1)情况外,其余情况根据相应的数据代入计算即可。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但被扶养人有数人时,年赔偿总额≤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即:最高26506.90元/年×20年。
(3)涉及被抚养人生活费需要提供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户口本复印件、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
4、医疗费(如果不是当场死亡可以参考,如果是当场死亡请忽略):
定义: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自然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特别提示:
(1)医疗费赔偿金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一般以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5、误工费(如果不是当场死亡可以参考,如果是当场死亡请忽略):
定义: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
计算公式:
(1)有固定工资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实际减少的收入标准
(2)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
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除以365天×误工天数。
***特别提示: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的确定,一般以医院建议休息时间或者司法鉴定意见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不需医疗机构证明;出院后或仅在门诊治疗的,必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休息的具体时间的诊断证明;收入损失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3)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时,要考虑工资的构成。除了基本工资外,还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与工作相关的收入。对于一名销售人员,他的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资和销售提成构成。如果受伤期间他不仅没有了基本工资,还因为无法完成销售任务而失去了提成,那么这些实际减少的收入都应当计算在误工费内。而有些单位可能在员工受伤后会发放部分工资,如病假工资,那么在计算误工费时,应当用正常工资减去病假工资,得到实际减少的收入。
(4)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对于个体摊贩,他虽然收入不固定,但通过提供近三年的账本、纳税记录等材料,证明了他这三年平均每年的收入是10 万元,那么就以这个平均收入为基础来计算误工费。对于个体工商户,像前面提到的个体摊贩,纳税记录是比较有力的证据,同时还可以提供营业执照、银行流水、进货单、销售记录等辅助证明收入情况。对于自由职业者,如自由摄影师,他有过去三年与不同客户签订的拍摄合同,合同金额和拍摄时间都有记录,如网络写手,他们可以提供与平台签订的合同、稿费支付记录等。这些证据需要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受害人的收入情况,并且符合财务、税务等相关规定。
(5)当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时,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是在受害人无法提供自身收入证明的情况下,采用的一种相对公平合理的替代计算方法。对于一名没有固定工作的手工艺人受伤,他无法提供自己过去三年的收入情况,法院根据其工作内容(如制作传统手工艺品)判定其属于文化艺术业,然后参照当地文化艺术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他的误工费。而对于一名外卖配送员,其工作主要是通过交通工具将商品送到客户手中,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的快递服务行业相近,就可以参照该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同时,受诉法院所在地的职工平均工资数据通常可以从当地统计部门获取,以确保数据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6)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对其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7)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6、护理费(如果不是当场死亡可以参考,如果是当场死亡请忽略):
定义: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导致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
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期限(天)×实际减少的收入标准
(2)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
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护理人员人数(个)
***特别提示: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如果护理人员本身有工作和收入,那么护理费的计算方式就和误工费类似。对于一名护士作为护理人员照顾受害人,其月薪为8000元,因护理受害人请假一个月,单位扣发了全部工资,那么这一个月的护理费就可以参照误工费计算为8000元。在计算时,同样要考虑护理人员工资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实际减少的收入部分。
(3)当护理人员没有工作收入,或者是受害人直接雇佣护工进行护理时,就需要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计算护理费。比如,在某城市,同等级别护理(如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的日常护理)的护工市场价格是每天200元,护理期限为30天,那么护理费就是200×30=6000元。这些劳务报酬标准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家政服务公司、医院的护理部门等进行咨询来确定。
(4)(护理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只一人,但如果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认为受害人的病情严重,需要两名或更多护理人员,那么就可以参照他们的意见确定护理人数。比如,受害人因严重车祸导致全身多处骨折、高位截瘫等情况,医院出具证明建议配备两名护理人员,那么在计算护理费时就可以按照两名护理人员的费用来计算。
(5)(护理期限)正常情况下,护理期限是从受害人需要护理开始,一直计算到其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比如,受害人因腿部骨折住院,经过手术和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在三个月后能够正常行走、自行穿衣洗漱等,那么护理期限就是三个月;对于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受害人,需要考虑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护理期限。比如,一名年轻的受害人因事故导致脑部严重损伤,成为植物人状态,考虑到其年龄较轻,健康状况除脑部损伤外没有其他重大疾病,可能会确定一个相对较长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护理级别)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依赖程度一般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如果受害人配制了较好的残疾辅助器具,如高级轮椅、智能假肢等,可能会降低其护理依赖程度,相应地调整护理级别和护理费。比如,受害人装配了先进的假肢后,从完全护理依赖变为部分护理依赖,护理费就可以根据部分护理依赖的标准进行计算。
(7)涉及护理费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伤者需要护理以及需要护理人数的证明;护理人员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7、交通费(如果不是当场死亡可以参考,如果是当场死亡请忽略):
定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
***特别提示:
(1)涉及交通费需要提供送诊就医、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中实际支付的交通费票据;
(2)按票据,若无,市内20元/天,最高支持2000元
8、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不是当场死亡可以参考,如果是当场死亡请忽略):
定义: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支出的费用。
计算公式是: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特别提示:
(1)该费用仅适用于受害人住院期间。从受害人办理住院手续开始,到办理出院手续为止的这段时间,都可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并且,这个补助是针对受害人在医院内部用餐的合理补偿,不包括家属在医院外自行购买食物等情况(特殊情况如医院没有提供合理餐饮服务等除外)。
(2)当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并且由于客观原因(如医院没有空余床位、当地医疗条件无法满足治疗需求等)不能住院时,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当得到赔偿。
(3)关于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可以参照当地的物价水平和正常用餐标准。例如,在治疗地,正常的三餐费用每天大概为80元左右,受害人及陪护人员共两人,治疗时间为5天,那么合理的伙食费赔偿部分就是80×2×5=800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赔偿的是合理的部分,例如,如果受害人及陪护人员选择了高档餐厅用餐等不合理的消费,这部分费用可能不会被纳入赔偿范围。
9、住宿费(如果不是当场死亡可以参考,如果是当场死亡请忽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特别提示:
(1)对于住宿费,应当以合理的住宿标准为依据。一般会参考当地同档次住宿的市场价格。比如,受害人到外地治疗,根据其病情和治疗周期,合理的住宿地点是普通快捷酒店,当地同类型快捷酒店的平均价格为每晚200元,住宿3晚,那么合理的住宿费赔偿部分就是200×3=600元。同时,住宿时间也应当与治疗时间相匹配,过长或过短的住宿时间如果没有合理的解释,可能不会全部得到赔偿。
10、营养费(如果不是当场死亡可以参考,如果是当场死亡请忽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定义: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计算公式:
20元/天×天数
***特别提示:
(1)营养费的确定首先要考虑受害人的伤残状况。这包括受伤的严重程度、是否造成残疾、恢复过程中的身体机能受损情况等。如果受害人只是轻微擦伤,经过简单处理后很快就能恢复,医疗机构认为没有必要额外补充营养来促进康复,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会支持营养费的赔偿请求。但如果受害人是严重烧伤,身体大面积受损,医生根据烧伤后的代谢变化、伤口愈合需要等因素,判断需要补充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物质来加速伤口愈合和身体恢复,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需要支付营养费。
(2)医疗机构的意见是确定营养费的重要参考。医生会根据受害人的具体病情、身体状况以及恢复需要,对是否需要补充营养以及补充何种营养、补充的剂量和时间等方面给出专业的建议。比如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文件中有关于需要补充营养的记录。
(3)医疗机构可能会给出一些具体的建议,比如每天需要补充多少克蛋白质、摄入多少热量等营养指标,以及补充营养的周期。在实践中,可以参考这些意见来确定营养费的数额。比如,医生建议受害人每天需要额外摄入30克蛋白质来帮助恢复,按照市场上常见蛋白质营养品的价格和用量计算,每天的营养费可能在50元左右,补充周期为两个月,那么营养费总额可能就是50×60=3000元。不过,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营养费计算标准,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的建议可能会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4)如果有购买营养品的发票等凭证,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证明营养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5)营养费的赔偿期限,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计算,也可以在征求医疗机构的意见后酌定。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是当场死亡可以参考,如果不是当场死亡请结合伤残等级等因素予以计算):
定义: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最高支持10万元,一般郑州市所属的法院司法实践最高支持5万元。
特别提示:
(1)受害人或其家属在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时候,不能只有这一项诉讼请求,而应该是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或者财产损害赔偿并列的其中一项诉讼请求。
(2)在交通事故中,由于责任人并非故意,因此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法院会要求得很严格。不是所有的精神损害,都能得到法院支持。
(3)交通事故中被告人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是否还在民事诉讼中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各地的法院意见不一,这就需要结合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处理各自的案件。
(二)2024年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如果受害人没有死亡可以参考,如果受害人死亡请忽略):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42027.40元/年× 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残疾赔偿金=城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42027.4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42027.40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特别提示:
(1)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3)涉及残疾赔偿金需要提供伤残鉴定结论;构成伤残的伤者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抚慰金一般从5000元至50000元不等(存在特殊情况有可能会更高),结合伤残等级及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
2、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受害人没有死亡可以参考,如果受害人死亡请忽略):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司法鉴定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特别提示:
涉及辅助器具费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需要购买辅助器具的证据;购买辅助器具的有效凭证。
3、其他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可以参考本条前款的内容。
(三)特别提示:
1、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有人员受伤的话,需要对方进行赔偿就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住院费等相关证据,通过这些方式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伤残的话还需要出具伤残鉴定;如果有人死亡的话,需要对方进行索赔需要出具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索赔人与死亡者的关系证明等相关证据。所以律师代理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案件,保留好相关的正规发票,特别要注意关键证据是否到位的问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