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政府邹政字(2025】10号,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老搪瓷厂家属院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老搪瓷厂家属院改造项目对于改善片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该片区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依法实施征收.
一、征收范围
太平西路以南、龙山南路以西老搪瓷厂家属院1-6号楼76户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私有房屋及附属物。征收房屋面积约0.54 万平方米。
二、房屋征收部门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邹城市人民政府钢山街道办事处
四、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附件。
五、签约期限
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30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靠上做好配合稳妥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为该片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附件:1.老搪瓷厂家属院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2.产权调换房屋建设标准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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