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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的回复,小编很不理解的是这一句:
建议您通过卓尔集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实时关注规划调整及建设进展。
这么重要的项目,为啥不是从官方渠道知道进度,而是从企业网站得知呢?
这么大一块土地,就这么闲置着,作为企业,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单位,各位难道不心痛吗(或者是有心无力?)
某尔集团既然没有能力修建,那咱们就应该收回土地,寻找有意愿的老板过来投资(如今,很多社会资金找不到投资的方向,而体育休闲这个产业,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相信当年出让的合同里也应该有这方面的规定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体育公园土地,或许是黄陂划拨给卓尔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不适合这个规定了),若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政府批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据包括: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可无偿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38条: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经原
批准机关批准后无偿收回
“可以收回”而非“必须收回”
法律条文中的“可以”表明收回是行政机关的权限而非强制义务。实践中需综合评估土地规划、闲置原因等因素决定是否收回
对此网友留言:
网友留言:
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作为武汉市北大门,临空经济开发区的重要廊道,汉口城区的风道,拥有近30万人口,消费潜力巨大,群众体育运动需求旺盛,2017年报规启动的盘龙城卓尔足球主题公园恰逢此需,正当其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应当就该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对推进进展进行定期公示,长期闲置将直接影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造成法律等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恳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作出负责任研究,及时函复回应社会关切。
官方回复:
经查,盘龙城卓尔足球主题公园由卓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定位为集体育竞技、休闲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性主题公园,旨在完善区域公共体育配套、响应30万居民的运动需求。
目前该项目受企业经营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暂处停滞状态。
我街道已将您的建议及诉求反馈至相关部门,将结合区域体育消费需求,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
建议您通过卓尔集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实时关注规划调整及建设进展。
后期若有最新进展,将通过官方平台等方式同步公开。感谢您对盘龙城建设发展的关注与监督!我区工作人员于6月3日与您联系,并告知您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经办单位: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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