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石)征地【2025】001号),具体范围公布,涉及石景山这个地儿!一起看看~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石)地征〔2025〕001号)
因石景山区煤制气厂东路(锅炉厂南路一京原公路)道路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景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8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南起京原公路,北至锅炉厂南路。
(二)土地现状
景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89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我市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同,地类变更不影响征地补偿标准,若因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等原因,导致地类与本公告不同的,不再重新发布公告,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物以土地现状调查技术报告书为准。
地类名称征地面积(公顷)征地面积(亩)城市0.00890.13合计0.00890.13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石景山区煤制气厂东路(锅炉厂南路一京原公路)道路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土地的情形。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该项目拟征收景阳村农民集体土地0.0089公顷(约0.13亩),征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80万元/亩(北京市区片综合地价(石景山区)标准80万元/亩),总计人民币10.4万元(大写壹拾万肆仟元整),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由于石景山区已完成整建制转居,本次征地不涉及人员转居安置事宜。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5年6月21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五、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30日内(2025年5月22日到2025年6月21日),北京景阳天昊投资管理公司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石景山分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9号、100043、68863348)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
六、其他事项
在市、区两级审查中核减用地的不再进行公告。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10-68863348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
大伙儿注意啦!这次征地涉及的地方别错过公告时间,有啥问题赶紧去问问,别耽误正事儿!
看看邻居们都在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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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石景山政府网站
■本号法律顾问:北京市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微信:jwbe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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