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要介绍的是一则胶东史料,其具体是民国版《牟平县志》总纂“于清泮”为县志所撰写的序言。
民国版《牟平县志》始修于1933年,于1936年付梓,全志共十卷,对当时老牟平县的情况有较为详细的记载。当时,于清泮的家乡八里甸村尚属牟平管辖(即现乳山市大孤山镇八里甸村)。由于这一渊源,加上其本人颇有名望(前清举人,民国时曾任山东省政府参议),于清泮就被邀请担任县志总纂。在尽心完成相应工作之后,于清泮还专门写了一篇序言,回忆修志经过,以作纪念。序言内容虽系平铺直叙,但字里行间处处可见其对家乡的深厚感情。
接下来就转录其文,供感兴趣的朋友参阅。
——序
余自幼喜闻父老谈地方故事,又惯享海滨气候之佳、山水之胜、与风俗人情之厚,后虽壮游十数省,终年旅外,而回忆故乡,未尝不惓惓于心目也。每拟据所见闻,编为乡土志以饷桑梓,乃为人事所牵,迟迟数十年,卒未得闻。
民国二十二年夏,宋县长宪章,倡修牟平县志。越明年,周县长义章,又尊令修志,先后皆招余担任编纂。余关心地方文献久矣,虽年老学荒,何敢以不文辞?乃勉从诸君子后,竭尽驽钝,从事工作。其时访稿既未缴齐,县卷又多散失,参考书更左支右绌,在在俱形棘手,经同人等多方征集,合州志原料而镕治之,续旧增新,而稿以粗脱。
(民国)二十四年秋,经县志委员会审查全稿,嘱余负责修正,余以修正非短期所能完,而付印又难久待,只可俟付印时图之,遂因事赴济南去。九月,王县长昭旭,携稿至济南付印,与余又面议修正。王,文学士也,所述修志意见,悉与余合,乃决定一面修稿,一面付印。查牟志修正要点,不在润色文字,而在补充材料。开编伊始,访稿与县卷及参考书皆不应手,虽有班马良才,何能求全?今拟重新整理,非大加搜辑不可!济南为齐鲁文化中心,有各机关可以访事,有图书馆可以阅书,有四方通人可以就正,见见闻闻,皆吾师友,遇有征询本县事件,邮传亦甚便利,由是分别调查,广收博采,随查随编,随编随印,随印随校,经许多烦难手续,而十册牟平县志,始克出现。
是役也,历时八阅月,用书殆百余种,助理四五人,奔走各机关与图书馆及遍访通人,殆无虚日,参互考正,将原稿翻修过半,而仍多不详不备之处,甚矣著述之难也!一人之精力有限,大众之知识无穷,补缺正误。请俟高明诸君子!
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八月 琴泉于清泮序于济南新柳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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