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17时30分许,在泽库县国道213延伸段 号牌为青DT0**9的出租车 实施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群众取证并通过网络平台举报。经黄南公安交警泽库大队民警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青DT0**9出租车系旦某某某驾驶,其对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九十条之规定,依法对涉事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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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交警提醒: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极大!车辆“反其道而行”的行为,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见性,极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 源| 泽库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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