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很多认罪认罚,判决生效后来咨询的当事人,无一例外,他们都后悔了,想申诉,可是,又没有对自己有利的新证据。这就很难办。
简单总结一下,认罪认罚后又后悔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稀里糊涂认罪认罚。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也不清楚法律的规定,就听办案人员的,让签字就签字,让配合就配合。就认为办案人员可信,虽然感觉他们说的跟事实并不相符,但他们说不会害我的。所以,就按他们说的办。
等宣判的时候,人被收监了。这时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上当了。了解之后,不敢上诉,想着上诉期满后,再申诉。
第二种,博弈失败后,认罪认罚。并不是每个人一开始都想配合认罪认罚的,毕竟不少人认为不构成犯罪,有人认为认罪认罚,没有给他应有的量刑优惠,但是被各种套路,甚至威胁恐吓后,不得不认罪认罚。虽然取保了,可是最后不管是缓刑还是收监,他们都认为没有得到公正的判决。
第三种,考虑到量刑而认罪认罚。有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如果不认罪认罚,就会判得很重,但是认罪认罚也没有达到预期的刑期。在认与不认之间,来回纠结。还是考虑到量刑优惠而认罪,虽然不满意,可是不认,还是不划算。基本的思路是,等上诉期满,就去申诉。
可是,认罪认罚案件,如果没有能推翻原案的新证据,司法人员基本不考虑启动再审。
要明白,认罪认罚,往往意味着丧失了上诉和申诉权。你得慎重。
以上,只是结合个人办案和接受的咨询,进行的简单总结,并不完整。从整体看,认罪认罚后,还去咨询,还想申诉的,基本上都是认为没有拿到满意结果。
他们中,有的认为完全被骗了;有的认为被胁迫认罪,不是自愿的,没有协商,也没有基本的尊重,只是单方面配合司法机关,走一个过场;有的认为认罪认罚反而让自己丧失了持续战斗的决心,拿到结果那一刻才后悔,但为时已晚。
之所以认罪认罚后,这么多人后悔,不过是在当事人和司法机关博弈的过程中,双方之间基本不存在平等的“交易”,当事人很难跟司法人员充分沟通,更别说有效博弈了。
加上绝大多数案件,都是法援律师见证,有的办案人员为了避开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另找法援律师见证。这也说明,认罪认罚经不起推敲,如果保障了充分的辩护权,具结结论公正合理,就不会有种种奇怪的做法。
认罪认罚,有的地方已经达到了惊人的100%,但是申诉和信访持续增长。两相比较,就不难发现,认罪认罚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如果一个制度执行到了100%的程度,引起一系列的负面效果,并广为诟病,就应该考虑要不要废除,或者修订了。
最后,想对家属和当事人说,如果你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或者认为认罪认罚对你来说,处理的不公,那就不要认罪认罚,认真辩护,更大概率能拿到好结果。
因为当前口供为王的办案模式,拿不下口供时,硬判是有风险的。
任何时候,你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
*往期导读:《太干净太干净的人,反而容易被犯罪》《没有被刑讯逼供》《警惕认罪认罚陷阱——防止被套路》......
*作者简介:程纪念(小猫),做过4年大学教师、某省级检察院13年检察官,现为上海执业律师。擅长办理经济金融犯罪、职务犯罪、企业合规与刑事风险防范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国办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