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家门口被害者母亲回应凶手父母道歉信,凶手父母称“你女儿失去生命我女儿失去自由。”
5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被告人梁某某被控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延期开庭的公告。公告称,因在庭前会议中,出现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申请证人出庭等法定事由,决定延期开庭审理。
5月28日,被害人的母亲王女士@成都紫雅妈妈 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她和律师遵从法院的规定,在下次开庭前会做好自己的工作。
↑↑↑↑↑↑图左为成都海归27岁女孩王紫雅
王女士说,直到今天,凶手父母都没有联系过她,2025年2月17日她的律师来到成都阅卷,律师对检察院说凶手父母太冷漠了,事情已经半年,没有打过一个电话。
到了5月16日,律师收到了法院开庭通知,随后法院将凶手父母手写的道歉信交给了律师,信件落款是2月25日。
王女士说,这封道歉信,没有一点诚意,信中没有找一点自己孩子的原因,“里面有一句话,‘我的女儿失去了生命,她的女儿失去了自由’,你的孩子失去自由是我的女儿造成的吗?”
王女士说,事发后凶手父母连夜搬出了小区,政府介入后在温江区找到了他们,让他们给王女士打个电话,他们没有正面回答,反而脱口而出“因为这件事我连夜从家里跑出来,我现在还有每天晚上花一两百住宾馆”,王女士说,是他们的女儿犯了命案,引起了众怒,他们心虚自己害怕跑走了。
王女士告诉记者,下次开庭时间确定后会及时与公众同步。
2024年6月9日,27岁的成都女子王紫雅在郫都区中航城小区家门口被同小区居民梁某某持刀杀害。
案发当天,梁某某多次在王某雅家门口敲门、吐痰。王某雅通过猫眼发现异常后联系母亲并报警,物业派65岁保安到场处理。
保安到场后,王某雅开门质问,梁某某突然掏出刀具行凶,致其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某作案后随父母就医,次日被警方控制。
经鉴定,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被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但检方认为其作案有预谋、具备一定控制力,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
此前,梁某某已多次在小区滋扰住户,2023年8月曾因敲门滋事被警方警告。此后,梁某某便随身携带刀具等器械在小区内对部分住户进行敲门滋扰。
王女士告诉九派新闻,女儿13岁时丈夫去世,此后二人相依为命。女儿性格聪慧、内秀,曾保送北京外国语大学、赴日留学,从小到大没让自己过多操心。她从不给女儿太大压力,只希望女儿健康、平安成长。
“孩子毕业后,为了陪我,从北京一家日资企业辞职,回家做自媒体工作,她很喜欢这份工作,也很满意当时的生活状态,却不料无辜受害。”王女士表示,已申请重新对凶手进行精神鉴定,希望法院判凶手死刑,也会考虑追究物业和保安的法律责任。
王女士还说:“希望更多的人记住我女儿的样子,这样她就永远都活着。”
网友评论
- 让我想起那句奇葩的台词“你只是失去了一条腿,她失去的可是爱情啊”。
- 不需要道歉信,也不需要忏悔,只需要死刑立即执行!
- 就冲着这样的道歉,也要一直坚持上诉,她有了自由说不定又要别人的命。
- 所以这样的父母才会教育出这样的孩子。
- 那就让凶手也失去生命,这样就公平了。
- 这个凶手不死刑,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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