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徐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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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夏收夏种农忙时节
农作物装载运输等出行需求大大增加
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使用频率增加
但是,这些车辆≠万能车
其本身不具备载客功能
可仍有部分驾驶人没有认识到
其违法载人的危险性
图方便让其变成“客车”
看似便捷的“顺路搭乘”
实则是将生命置于危险边缘
5月26日20时39分许,贾汪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道路执勤时,发现一辆农用车后车厢内挤满了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经现场清点,该农用车除驾驶室乘坐人员外,后车厢内还违法搭载18人。
在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曹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已达报废标准。民警现场询问得知,车上人员均为曹某找来的工人,为图一时方便,在工作一天后曹某驾车送工人返回,车斗内的工人对乘坐该车存在的危险浑然不知,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民警对驾驶人曹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现场对乘车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其乘坐农用车辆的危害。随后依法对曹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和实施货运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及时将车上的乘客安全转运。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五条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有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违法载人危害大
人货混装隐患多
徐州交警提醒
车辆非法载人、客货混装
是红线也是高压线
更是生命线
生命只有一次 切勿麻痹大意
醉美贾汪法律顾问: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刘建业律师 1771201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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