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e泊客-天津
近期,一些市民朋友的反馈
对跨时段停车收费表示不理解
认为收费不合理或偏高。
例如,有市民提到:
17:50停到18:14
明明才不到30分钟
为什么要收取7元停车费?
这合理吗?
对此,“e泊客-天津”发文解释回应↓↓
跨时段停车收费的具体规则
天津市停车收费采用分时段计费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日间计时收费:
一类区域:日间8时至21时,收费标准为4元/半小时;
二类、三类区域:日间8时至18时,收费标准为3元/半小时。
夜间计次收费:
一类区域:夜间21时至次日8时,收费标准为4元/次;
二类、三类区域:夜间18时至次日8时,收费标准为4元/次。
计费规则:
日间计时收费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
夜间计次收费在规定的停车时间段内,只要车辆停入,均统一按照计次标准收费;
跨时段停车将分别按照日间和夜间的收费标准计费。
为什么停车不到半小时需要收取7元?
以市民提到的“17:50停到18:14”为例,虽然停车时长仅为24分钟,但由于跨越了夜间和日间两个收费时段,因此需要分别计费,按照车辆停放在二类区域计算:
日间时段(17:50-18:00):属于日间计时收费时段,停车10分钟,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收取3元停车费。
夜间时段(18:00-18:14):属于夜间计次收费时段,收取4元停车费。
因此,停车总费用为日间3元+ 夜间4元 ,合计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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