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处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我省110家基层法院承担着全省88%的案件受理量,基层法院的强弱,直接关系审判质效的优劣,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
2021年,省法院开展基层大调研,摸清了基层法院在审判质效、人民法庭功能设施、安保等方面存在的系列突出问题。以提升初始案件质效为中心、系统推进强基建设为工作思路,为期3年的“强基工程”自2022年起开始实施,3年来,全省法院多举措发力,破解了一系列制约基层发展的难题,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
在“强基工程”实施过程中,省法院坚持谋定后动,先后出台强基工作意见、人民法庭建设两个办法和基层联系点制度,明确9个方面44项任务,搭建起强基工程的“四梁八柱”。
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省法院坚持以提升初始案件质效为中心,实施“精细化、一体化、闭环”管理,同时强化审级监督,坚持能改判不发回,对疑难复杂、新类型等案件提级管辖。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级分层开展阅核。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2024年,全省法院经阅核案件上诉率低于全省平均上诉率0.73个百分点。一审民商事案件平均缩短至73.56天。数据显示,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连续13个季度同比持续向好。
在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方面,全省法院落实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省法院带头帮扶21个基层法院,各中院设立联系点,做实了深度调研等“四项任务”和对口帮扶等“八项机制”,推动247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包括2家全国薄弱院在内的19家薄弱院成功脱薄。
我省共有297个人民法庭,为更好满足群众对“家门口法院”的期待,省法院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目前人民法庭全部在基础设施、法庭管理、诉讼服务、信息化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138个法庭在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成效突出成为示范,4个基层法院及33个基层内设机构集体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来源:辽宁日报
审核丨黄艳辉
编辑丨秀 姿 王海涛
记者丨黄 岩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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