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的4月4号,江西赣州经济开发区法院发布了一个判决,这个判决也一样上犹县农民胡显青的妻子黄香莲陷入了深深的疑惑当中,法院是判令了昏迷15年的丈夫偿还万元的一个借款以及利息。
支持这个判决的铁证竟然是一张落款在2010年1月8号的一个借条,讽刺的是,当天胡显青正躺在ICU的病房里面,因为脑出血深度昏迷了,左侧偏瘫,连翻身都无法做到。
原告朱才民和中间人刘源文当庭指认照片直言:根本就不是这个人!
真正的借款人实为同名同姓的前辅警胡显青,此人早已经是债台高筑,失联多年了。
法院是仅凭身份证复印件和没有经过验证的借条定案,连当事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都没有进行一个核实。
在5月24号的座谈会上,赣州经济开发区法院的院长向黄香莲鞠躬道歉,承认了错误判决徒增诉讼之累,
中院也宣布撤销这个原判决,追责相关人员,并且赔偿黄香莲的误工费,交通费。
这个胡显青从2010年瘫痪以后,全靠低保维持生活,黄香莲为了自证清白,拖着病体奔走于医院,法院,律所,甚至抵押了家中值钱的保单。
一审的时候法官以没有申请笔迹鉴定,没有驳回了质疑,却无视被告方提交的医院病程记录和残疾证明。
黄香莲士反问:昏迷的人怎么签字?法官仅仅是冰冷冷的回应:被告举证不足。
这场官司让这个贫困的家庭额外支出了2.3万元,相当于是5年的低保收入。黄香莲也是苦笑说:我们连饭都吃不饱,哪有钱请律师找证据。
数据显示,2024年的全国民间借贷纠纷里面,17.3%的错案是源于身份冒用,其中83%的是涉及了复印件定案。
在这个案件里面,被告人是多次质疑身份错误,法官却没有要求原告提供生物特征对比连基本的人证核验终端都没有使用。
微博话题#昏迷者被负债#阅读量破了8亿,正如网友说的:今天不为胡显青发声,明天受害者可能就是我们自己。
对于胡显清这样的一个事件,除了事后道歉,你认为还有什么更好的一个补偿方式吗?对于这个事情你有什么看法?
本文信源:
澎湃新闻《人在ICU昏迷,如何借钱打欠条?一审法院判他还钱》
央视网《人躺ICU居然写欠条法院判还钱 官方通报》
中国新闻社《男子胜诉后称“告错了人” ,法院:一审错误》
腾讯新闻《江西赣州中院冤错案纠正》
凤凰网《人在ICU咋借钱?法院判决后才发现搞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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