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 年 11 月 13 日正午,急促的电话铃声撕破了安徽省公安厅阜阳地区公安处蒙城县公安局值班室的宁静。电话那端,报案人的声音带着难以掩饰的惊恐与慌乱,称辛集公社邵庄大队惊现一具无头尸体。
警铃骤响,蒙城县公安局刑侦队的侦查员与技术人员迅速集结,拎起沉甸甸的工具箱,跃上警车,一路警笛长鸣,风驰电掣般朝着案发现场疾驰而去。
警车在颠簸的乡间小路上疾驰,扬起阵阵尘土。抵达辛集公社邵庄大队后,侦查人员迅速锁定目标 —— 路西边通往王寨、辛集的东西便道南侧麦田。踏入麦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眼前的场景令人毛骨悚然。
一具无头男尸以诡异的俯卧姿势横陈在金黄的麦秆之间,脚朝西南,颈朝东北。那平整得近乎诡异的颈部断面位于喉结上方,周围遍布着星星点点的点状喷溅型血迹,仿佛是死者在生命最后时刻留下的无声控诉。
侦查人员迅速展开勘查工作,目光如炬,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死者身着一件带有墨绿色尼龙粘丝拉链的黑布面便衣小袄,内搭一件略显陈旧的蓝色半旧青年装,再往里是一件产自蚌埠、尺码为 95 厘米的白色高领春秋衫。
下身则是一条褪色严重的机制蓝色劳动布裤,内里穿着白底黑色条的松紧口衬裤,腰间随意系着一条红棕色人造革裤带,赤脚裸露在外,不见鞋袜踪影。
就在众人专注于尸体本身时,眼尖的侦查员在尸体周边有了新发现。尸体东面约 12 米处,一根木棍断成三截,静静躺在地上;西面约 20 米处,另一根木棍断成四截,散落一旁。
技术人员小心翼翼地将这些断棍拾起,仔细拼接,发现它们原是类似勾把的木棍,且表面沾有斑驳血迹。经化验,这些血迹与尸体血型完全一致,无疑是凶器的有力证据。
此外,在尸体两侧,清晰可见两种不同花纹的脚印,宛如凶手留下的特殊 “签名”,为案件侦破提供了关键线索。
通过对现场脚印的深入分析,侦查人员初步判断凶犯为两人。根据脚印的大小与深浅,其中一人身高约 1.65 米,另一人身高约 1.70 米。
结合尸体伤痕及现场情况,他们还原出案发场景:受害者应是被两名凶手用木棍疯狂击打头部,在遭受一顿惨无人道的殴打后,凶手又残忍地用菜刀或砍刀等锐器砍下其头颅,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由此可以断定,此处正是第一凶杀现场。
为寻找无头男尸的头颅,侦查员们不辞辛劳,以现场为中心,在半径 400 米的范围内展开地毯式搜寻。终于,在越过便道向南 15 米处,他们发现了一处芝麻粒大小的星芒状血点。
这一发现让众人精神为之一振,随即动用警犬,以该血点为嗅源,沿着血迹一路追踪。起初,每隔 10 米左右便能发现一枚血点,随着追踪的深入,血点之间的距离逐渐拉长,变成 20 米、30 米,最后甚至达到 80 米才出现一枚。
警犬一路引领众人,直至距离现场 7 华里的吕望公社境内一条东西沟小桥附近,踪迹戛然而止。然而,就在桥西沟坡北岸 42 米处,侦查员惊喜地发现一枚与现场其中一种脚印花纹完全一致的脚印,紧接着,又在周边发现数枚同样的脚印。
这一发现无疑表明,至少有一名凶手曾在此处停留,很可能将头颅丢弃在了眼前这条长 100 多米、宽 3 米的小河沟里。
警方迅速调配抽水机,对河沟进行抽水作业。随着水位不断下降,一只用白色尼龙绳捆扎的绿色塑料袋逐渐浮出水面。打开塑料袋,众人倒吸一口凉气,里面赫然装着一颗男性头颅、一双黄色解放鞋、一双黄色线袜、一顶军帽以及数斤泥土。
法医经过仔细检查,确认男性头颅与之前发现的尸身属于同一人。随后,法医将头颅与尸体合并,展开全面细致的尸检工作。
尸检结果显示,死者年龄约 40 岁,头发较长且留有胡须,牙齿牙冠部分磨损严重,显示出其长期的生活劳作痕迹。死者四肢僵硬,尸斑稳定,皮肤粗糙,手掌布满老茧,手指、脚趾指甲内嵌有污垢,种种迹象表明其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生活条件艰苦。
从衣着来看,死者穿着破旧且风格与本地人略有差异,警方推测其可能来自太和、界首、豪县与河南省交界地区。综合多方面因素,法医推断死者死亡时间大致在 11 月 12 日夜间至 11 月 13 日凌晨。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一条新线索引起了警方的高度关注。11 月 12 日夜里,距离案发现场以北约 4 华里处的三个村庄,先后有五户社员家中遭遇盗窃。被盗物品包括两口木箱、现金 230 元、50 余件衣物,以及两根抓勾把。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11 月 13 日清晨,空木箱在村外被人发现,而那两根被盗的抓勾把,经鉴定正是杀害死者的凶器。这一系列事件不禁让警方大胆推测,死者或许与凶手相识,甚至可能同属一个盗窃团伙,杀人动机极有可能是分赃不均,当然,也不排除仇杀的可能性。
为尽快查明死者身份,蒙城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并组织专人全力开展身份核查工作。警方大量张贴无名男尸通报及照片,期望能从群众反馈中找到突破口。然而,排查工作困难重重,诸多线索最终都成了泡影。
11 月 15 日,一名群众向专案组反映,附近有一人平时行为不端,案发后第二天便外出,形迹十分可疑。专案组迅速出击,却发现此人已返家,经核实,其外出是走亲戚,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嫌疑随即被排除。
11 月 19 日,吕望集上一名女营业员看到通报后痛哭不已,主动找到专案组,称死者是其远在河南省新乡市郊区的叔父。专案组满怀希望地联系新乡警方核实,却得到此人在家未外出的消息,这条线索也随之中断。
11 月 20 日,辛集街上一名女青年提供线索,称 11 月 12 日在集上见到一名男子,样貌与死者相似,骑着崭新自行车,声称要到邵庄附近要小鸡仔的钱。专案组连夜调查,最终证实此人安然无恙,嫌疑也被排除。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际,11 月 21 日下午,转机悄然出现。四名来自太和县老李家大队的社员看到死者照片通报后,匆匆赶到蒙城县公安局。
其中一名小社员一眼认出死者衣物,瞬间扑倒在地,声泪俱下地哭喊着:“爹啊!这是俺爹的衣服!俺爹叫李兴忠,今年 38 岁,11 月 11 日外出做生意后就没了音讯。我们在家听说蒙城出了事,特意赶来找人,没想到真的是俺爹啊!”
专案组立即派人前往太和县老李家大队深入调查,这一查,竟牵出一段不为人知的隐秘情事。原来,李兴忠的妻子龚某某近年来与利辛县阚町区社员张从文关系暧昧。
李兴忠 11 月 11 日外出后,龚某某在家坐立不安,当天便让儿子去利辛寻找,还发电报催促李兴忠在外地的父亲速速返回,种种异常举动,仿佛她早已预知丈夫会遭遇不测。
专案组找到龚某某询问,她面对死者照片只是一味哭泣,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当被问及丈夫去向时,她始终坚称 “不知道”。无奈之下,警方将其带回蒙城县公安局拘审。
起初,龚某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在其儿子、公爹及亲属轮番劝说下,加之警方耐心讲解政策,龚某某最终心理防线崩溃,交代了关键信息:李兴忠 11 月 11 日外出,是与利辛县阚町区的张从文、张从胜兄弟约定好一同做生意。
这一信息让张从文、张从胜兄弟成为重大嫌疑对象。11 月 26 日 12 时 20 分,专案组侦查员乔装成计划生育检查组人员,敲开张从文家门,却得知他已于当日 7 时 30 分乘坐阚町至蚌埠的轮船离开,声称要前往兰州一带做生意。
为防止其逃脱,专案组迅速联系蚌埠市公安局请求支援。蚌埠市公安局反应迅速,立即通知水上分局,要求正在淮河上行驶的客轮限速,拖延抵达时间。
17 时 40 分,客轮迟到 40 分钟终于抵达蚌埠港码头,张从文刚走出检票口,便被早已埋伏在此的公安人员当场擒获。
面对审讯,张从文起初承认是自己杀害了李兴忠,并坚称杀人分尸全是他一人所为,与他人无关,将杀人原因归结为偷盗后的分赃不均。但他的供述与现场勘查结果严重不符,现场明明有两种不同鞋印,而他却对另一个人的存在只字不提。
在专案组第五次提审时,面对侦查人员有理有据的质问,张从文沉默良久,最终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彻底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原来,张从文与龚某某勾搭成奸后,为了能长期厮混在一起,二人多次密谋杀害李兴忠。11 月初,张从文伙同二哥张从胜来到李兴忠家,以做生意为由诱骗其外出。11 月 11 日,三人在利辛县百货大楼门前接头后,踏上了这条罪恶之路。
11 月 12 日夜里,他们先是盗窃了附近村庄五户人家,得手后在偏僻处,趁李兴忠清点财物时,张从文和张从胜突然举起偷来的抓勾把,疯狂砸向他的头部。木棍被打断后,他们仍不罢休,张从文又操起铁锹柄继续猛击,直至确认李兴忠死亡。
随后,他们残忍地割下李兴忠的人头,将鞋子、袜子、帽子连同人头装入袋中,抛入水沟,企图销毁证据,掩盖罪行。
最终,张从文和张从胜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死刑,龚某某作为共犯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这起由偷情引发的命案,历经重重波折,终于真相大白,凶手们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沉重代价,也为社会敲响了警钟,警示人们莫要触碰道德与法律的红线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