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统一着装上学。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要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意见》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全省公民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需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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