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来的副院长刘冀民减刑的事儿引起关注。
法院公布的那份刑事裁定书,证据写得挺详细,程序也搞得挺完整,但看到坊间有些网民似乎还有点疑虑没打消。
这事儿其实也反映出一个挺深的问题:要是司法系统里的人自己犯了事,那怎么才能让正义既不被权力给搅和了,也不让老百姓误会呢?
刘冀民是谁?山西高院的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二把手),1962年4月出生,河北平山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1984年参加工作,从该院民庭书记员做起,一路升到副院长。
他在法院系统干了34年,仕途一路顺风,2001年就当上了副院长,2012年升为党组副书记。
按理说,这么资深的法官,应该是司法公正的守护者,可他却出了问题。
从程序上看,这案子的减刑过程确实挺讲究。
法院搞了监狱计分考核、三次公示、证人出庭、检察监督,一共十来项程序,把证据链弄得严严实实的。
特别还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调取消费记录,这都是为了判断刘冀民是不是真的“确有悔改表现”。
这种操作,一方面是实实在在按照《刑法》第七十八条办事,另一方面也是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积极响应。
但问题来了,程序再完备,老百姓心里的疑虑还是没消。
刘冀民受贿上千万,还干预司法,这事儿大家都知道。
2021年1月8日,山西晋城中院判决,以被告人刘冀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半,刑期自18年12月起至29年6月止。
现在他减刑,刑期缩短了,这落差大了,一下子触动了大家敏感的神经。
特别是他身上那些标签——“厅级干部”“原法院领导”——一碰到“减刑”,大家脑子里就浮现出以前那些司法腐败的案例。
这种偏差,一方面是以前司法不公留下的“创伤记忆”,另一方面也说明培养大家对法治的信任,还得慢慢来。
要想解决这问题,还得从制度上想办法。
比如,能不能搞个职务犯罪减刑案件听证直播制度?把监狱里改造的情况都放到阳光下接受监督。
再比如,完善罪犯改造质量评估体系,引入心理评估、社会危害性评估这些多元指标。
还有,建个全国统一的减刑假释信息平台,把裁判文书、考核数据、财产刑执行这些都全程留痕。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靠一个个案件的公正审理,积累量变到质变。
刘冀民减刑案就像一面多棱镜,既能看到国家法治进步的脚印,也照出了司法公信力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要是每个司法决定都能既经得起法律推敲,又能让老百姓心里认可,那司法的权威才能真正立起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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