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3日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东营市税务局公布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东营税稽一罚〔2025〕11号、东营税稽罚〔2025〕10号、东营税稽一罚〔2025〕10号)。因存在偷税违法行为,山东万通集团垦利金顺油品有限公司被处以832456.94元罚款,东营市垦利石化中心加油站有限公司被处以624046.90元罚款,东营市百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被处以49898.01元罚款。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上述三家企业存在逃避缴纳税款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东营市税务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山东万通集团垦利金顺油品有限公司,被处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0.7倍的罚款,金额达832456.94元;东营市垦利石化中心加油站有限公司,同样按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0.7倍处罚,共计624046.90元,其中增值税罚款583490.1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40556.73元;东营市百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被处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0.7倍罚款,金额为49898.01元。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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