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被告人肖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审理,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情回顾
2024年4月,中宁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肖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在“抖音”平台发现有人寻找、购买公民手机号,便联系买家谢某商议好价格,并为其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肖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使用“VPN”翻墙软件从境外软件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储存到个人手机中。期间,肖某以每条0.7-0.9元不等的价格向谢某(另案处理)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1.6万余条,共计收取好处费3200元。后进一步查明,肖某手机中用于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的表格和文档共计69个,经司法鉴定,肖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76万余条。
中宁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宣判,既是法律出鞘的成果,也是一个生动的全民普法案例。中宁县公安局将持续高压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共同守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警方提示
公民个人信息不是商品
任何非法获取
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
都将面临法律严惩
▍来源:平安中宁
▍文章转载用于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
1.
2.
3.
点亮“在看”,关注最新消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