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的陶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一次看似普通的输液,竟成了 19 岁女儿陶兰(化名)的人生终点。
2025年4月15日深夜,湖北宜昌一名19岁的大一女生陶兰因腹痛前往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就诊。原本医院诊断出来是肠胃炎,医生表示输液比较快,这样能让女生舒缓一些。
可是其中有一瓶是头孢曲松钠,这是属于抗生素,正常情况下医生都会建议做试皮,这样能看得出来是否过敏。毕竟过敏的话,是不能使用这一类抗生素的,很容易引起生命危险!
她和陪同的同学,都记得一个细节。
看到头孢,陶兰问了一句:“医生,打头孢要不要做下皮试,测试一下是否过敏?”
医生回应:“不用”。
这个回答,现在听起来,字字诛心。
当晚23时23分,陶兰开始在一楼治疗室走廊输液。一开始,一切都看似正常。输液进行到第二袋,正是头孢。
监控画面显示:16日 0:35,护士换药后离开。仅4分钟后,也就是 0:39,陶兰呼吸困难,挣扎呼救,此时输液室里人不多,她周围的座位空无一人,三个同学刚好全部离开去办手续了。当时也无医护人员在场,随后陶兰拔针自救。直到0:41,她跪地昏迷,口吐白沫,血压骤降到62/32mmHg,直到路人发现才呼救医护人员。护士才急匆匆地赶来,又是更换输液器,又是给她吸氧,可这时候,抢救的黄金时间已经过去了。随后,陶兰被转入ICU治疗。
尽管医护人员立即展开全力抢救,但陶某最终还是在4月20日因药物过敏导致的严重反应不幸去世。死亡证明上写着:过敏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
“如果当时有医生或护士在场,她可能不会死。” 陶兰的父亲陶先生痛心疾首。
在他看来,医院存在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陶先生认为,首先,医生在给女儿使用头孢曲松钠前,没有进行皮试,这是严重的疏忽。虽然女儿之前没有明确的头孢过敏史,但头孢类药物本身就存在过敏风险,做皮试是对患者最基本的安全保障。如果当时做了皮试,或许就能提前发现女儿对头孢过敏,这场悲剧也就不会发生。
其次,护士在换上头孢曲松钠药液后,没有留下观察,直接离开,导致女儿出现过敏反应时无人在旁。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陶兰在感到不适后起身呼喊,那无助的身影让人痛心。如果当时有医护人员在场,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女儿也许还有救。
基于这些质疑,陶先生希望医院能够承担责任,不仅要给予经济补偿,更要诚恳地道歉。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给女儿一个交代,让她走得安心。
但双方在多次协商过程中,医院始终不同意道歉。
4月29日,医院医患关系科工作人员对家属提出要求道歉的诉求表示拒绝。医院强调,在《中国药典》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并未规定头孢菌素类药物必须进行皮试。
“医院是出于人道主义与患者家属调解,而不是认为我们存在过错。”
同日,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医疗事故不以医院评价为准,也不以患者评价为准,需要做鉴定,但目前医患双方都没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这就导致无法对此次事件的对错与责任进行划分。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称“头孢确实不用皮试”
也有网友认为“医院应该谨慎”
对于这个事件的是非曲直,网上有个老护士一语道破了其中的关键所在。
这位老护士表示,虽然现在确实没有硬性规定要求头孢曲松钠必须做皮试,但在她多年的从业经验中,她始终坚持每一例都做皮试。而且,即使皮试结果为阴性,在注射前10分钟,她也会采用慢滴的方式,并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同时还会反复叮嘱患者,一旦有任何不舒服,一定要马上说出来。
在老护士看来,像陶兰这样的情况,如果当时有医护人员在场,结果很可能会完全不同。她自己就遇到过很多类似的情况,每次她都是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理,然后再喊医生,这么多年来,从未出过一例事故。
在陶兰的新闻下,一条获赞10万+的评论写道:“我们理解医生不是神,但至少该像个人——看到患者倒下会心痛,犯了错会低头。”
这种朴素的期待,恰恰戳中了当下医疗体系最痛的神经。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医院该不该道歉?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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