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4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国家标准《城镇街道小型环卫作业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标准由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适用于城镇街道用小型环卫作业设备中扫路机、清洗机和垃圾收运机的设计、制造和使用。环卫机器人等其他产品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街道小型环卫作业设备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与型号、一般要求、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定义的小型环卫作业设备,是指由动力系统驱动行驶(或行驶和作业),具有清扫、清洗、洒水、冲洗、垃圾收集、垃圾转运等一种或多种环卫作业功能,用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城镇街道区域,且最高行驶速度不超过30km/h的专用设备。如扫路机、清洗机、垃圾收运机等。
其中,扫路机分为纯扫、吸扫、纯吸、洗扫四种;清洗机分为路面清洗和立面清洗;垃圾收运机则包括自装卸、桶装、对接、厢体可卸四种。
本标准对小型环卫作业设备的外廓尺寸、最小转弯直径、制动性能、续航能力、外观质量、安全防护装置等做了具体要求,如,设备空载时的爬坡能力应不小于15%;扫路机最大清扫速度应不小于4km/h;洗扫式扫路机的一次连续喷水作业时间应不小于30min;路面清洗机水箱容积应不小于400L等。
另外,本标准特别对小型环卫作业设备无人驾驶要求做了规定。标准指出,产品具备无人驾驶功能时,其功能宜符合下列要求:
——在设计运行条件下能实现无人行驶;
——具备足够的环境感知、识别和响应能力,能自主完成设计规定的任务;
——遇到障碍物时能绕开或在安全距离前停止;
——系统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应能被驾驶操作人员或远程操作人员接管;
——具备产品状态数据记录功能,能实现产品的远程状态监测。
目前,本标准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wzq20081004@163.com。
2.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邮政编码:41020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城镇街道小型环卫作业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全文可自行前往住建部官网查阅。
编辑:zbl
发布:z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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