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天津农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0万元,时任该行高新区支行营业厅副经理杨某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警告并罚款20万元。
天津农商行发布临时公告称,针对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指出的问题,该行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处罚决定,该行自2022年起,已持续对相关机制进行优化完善,截至处罚前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官网资料显示,天津农商行前身为天津的农村信用社,2005年改制为天津农村合作银行,2010年6月改制重组为天津农商银行,现注册资本83.65亿元。截至2024年末,营业网点400家,金融服务站、便民点1800余家。
据天津农商行2025年经营工作会披露,截至2024年,该行资产总额4553亿元,增速6.2%;净利润同比增长1.75亿元,增速6.31%;不良贷款率1.50%,同比压降0.16%;不良资产率1.91%,同比降低0.39%;拨备覆盖率200.27%,同比提升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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