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星光股份,002076.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戴俊威、李振江、张桃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星光股份《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金额与实际差异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星光股份董事长戴俊威、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振江、董事会秘书张桃华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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