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及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7类食品7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庆市大观区钱记调味品商店销售的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桐城市永丰炸串店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安庆市宜秀区何爱红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来源: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木子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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