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泰兴一起彩礼纠纷案在网上吵翻了天!
事情是这样的,小帅到了适婚年龄,经亲友介绍认识了小花。两人看对了眼,没多久就确定恋爱关系,火速订婚。订婚时,小帅按照当地习俗,给了小花16.8万彩礼,还买了价值4万多的黄金首饰,出手相当阔绰,满心期待着和小花步入婚姻殿堂。订婚后,两人顺理成章开始同居,准备找个好日子把证领了,把婚礼办了。
可谁能想到,同居三个月后,小帅意外发现小花竟然有过婚史!这对小帅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自己满心欢喜地筹备婚礼,却被未婚妻瞒得死死的。小帅接受不了被欺骗,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两人也因此矛盾不断,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争吵。慢慢地,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结婚的事儿自然也黄了。
既然婚结不成,小帅就要求小花退还全部彩礼。但小花却觉得彩礼给了就是自己的,凭什么退?双方僵持不下,小帅无奈之下,只好把小花告上法庭,希望法院能主持公道,让自己拿回彩礼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没领结婚证,小帅要求返还彩礼,法院理应支持。但考虑到两人已经共同生活了三个月,小花在筹备婚礼、置办嫁妆等方面也有支出,所以酌情判决小花返还彩礼及黄金首饰总价的70%,也就是大概14万。
这判决一出来,网友们瞬间炸了锅!不少人觉得,小花隐瞒婚史在先,这种行为太不地道,彩礼就该全额退还。现在只退70%,那剩下的钱不就相当于小花三个月“赚”的?有人甚至吐槽:“这是不是以后可以把订婚退婚当‘生财之道’,三个月躺赚好几万,比上班都强!”
还有网友质疑,明明是女方有错,怎么最后男方也被判定有过错,这过错到底在哪?也有人比较理性,认为两人毕竟共同生活过,女方有实际支出,退70%也算平衡了双方利益,有一定合理性。
其实,类似的彩礼纠纷并不少见。在上海就有个案例,男方给了26万彩礼,订婚两个月后女方以“性格不合”为由退婚,还拒绝退还彩礼。男方打官司,最后在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要司法拘留的威慑下,女方才把彩礼全额退还。
在如今的婚恋市场,彩礼一直是个敏感又现实的话题。高额彩礼让不少家庭压力山大,而类似这种订婚退婚引发的彩礼纠纷,更是让大家对婚姻多了一丝担忧。
这起案件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在谈婚论嫁时,双方一定要坦诚相待,婚前多了解清楚对方的情况,别等出了问题才追悔莫及。同时,面对彩礼,也要谨慎处理,提前明确好各种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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